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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多伦县低保指南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3-000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多伦县 信息分类:社会救助 \
概述:多伦县低保指南
成文日期:2023-03-03 10:32:42 公开日期:2023-03-03 10:32:42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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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低保指南

来源: 多伦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3-03 10:32

 多伦县低保指南

  1、低保认定三要素是什么?

  户籍:本县户籍

  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年保险标准(2023年标准830元每人每月)

  财产:家庭成员名下有以下财产不能纳入低保的(如:存款人均不超24个月*保障标准、机动车、两房、商业房等)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指什么?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持有当地常住户口长期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2.潜逃、入狱服刑、失踪人员;3.在读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4.单独户籍的未婚成年子女;5.服现役义务兵;6.成年子女长期不在家庭生活的,可不视为家庭成员;7.父母健在,无论婚姻状况如何,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的子女不视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上的家庭成员,认定为与其父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8.成年子女因重大疾病或重大残疾不能独立生活,由父母照顾生活的,无论户籍是否分立,可不视为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单独家庭核算(不再核减病残核减项目),上述情形中的支出型家庭,子女未成年期间,如家庭生活确实十分困难的,经过民主评议、评审,可参照成年人对待;9.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3、通过怎么的程序认定低保?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家庭认定审批机构,负责本乡镇低保家庭认定审批工作。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材料、授权);乡镇受理(不是村委会)、委托核对、组织开展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审批、报民政局备案、核发低保证低保金。

  4、低保标准如何确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按照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保补助标准的原则,实行差额补助。家庭收入能查到收入的以实际收入为准,查不到收入的以劳动力进行测算收入,主要依据户籍、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劳动力状况、赡(抚、扶)养人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情况、医疗、教育、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等合理支出等综合因素,通过全县统一的低保家庭认定口径,核算出申请低保家庭人均收入,确定补助标准。

  5、申请低保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低保的家庭需要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填写《多伦县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声明书(授权书)》;2.诚信申请社会救助承诺书;3.家庭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家庭收入证明材料;5.上年度以来,同一个家庭成员自付医药费超过1000元的,需提供医疗费证明材料(医保局或保险公司医药费报销凭证);6.残疾人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有在校高中生和本(专)科生的家庭,需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8.缴纳养老保险凭证9.申请人家庭成员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凡申请低保救助的家庭,须填写诚信申请社会救助承诺书、授权经办部门调查核查委托书并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和赡(抚、扶)养人情况,授权并自愿接受、配合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审批及监管部门调查、核查工作。

  6、什么家庭不予认定为低保家庭?

  (一)拥有或经常使用机动车或车管部门有车辆登记信息的(车管部门登记报废状态信息车辆、或车管部门出具非正常使用状态证明的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两三轮摩托车、小型农机具除外);

  (二)拥有高档消费品、大型农机具或拥有高价值收藏、投资有价证券的;

  (三)有工商户注册信息的;

  (四)没有工商注册信息,但经常使用雇工从事经营活动的家庭;

  (五)家庭成员拥有2套以上住房(含2套);两年内购置或者高档装修住房的(因拆迁或者改造等购买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的除外);家庭成员名下有非居住类房屋的(如商铺、厂房、酒店等);家庭人均拥有住房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家庭,住房面积测算方法参照房管部门测算办法执行;

  (六)家庭成员有属非国家统招生自费在高校就学、自费读研、自费出国留学的;

  (七)因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八)本人或配偶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或财政供养人员,且收入超标的家庭;

  (九)本人或配偶领取了财政或社保养老保险金,且收入超标的家庭;

  (十)有劳动能力不参加社会劳动导致生活贫困的;

  (十一)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家庭生活水平的;

  (十二)家庭人均拥有大畜3头(只)或小畜30头(只)及以上的家庭,户拥有大畜8头(只)或小畜80头(只)及以上的家庭;父母与子女同院落居住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虽分户生活,养畜数量较大,牲畜归属无法确定的不予认定为低保家庭。

  (十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享受特困供养人员待遇,不重复享受低保救助;

  (十四)隐瞒、虚报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及财产情况、子女情况,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的;

  (十五)政策规定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形。

  7、什么是单人保政策?

  低保边缘家庭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员和持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证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人员;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生活的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作为单独户提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财产规定的家庭)

  8、低保政策是如何向老弱病残幼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的?

  为提高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生活困难人员救助水平,对于重残、重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有未成年人或已成年但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偶单亲家庭、丧偶单亲老年人家庭(务农63周岁以上、务工53周岁以上)、家庭成员患慢病病情严重,严重影响正常劳动的家庭;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家庭,这些家庭实际收入比其他正常家庭相对低,所以,在核算上述家庭收入时,应进行核算收入的扣减,以达到提高这些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水平的目标。

  9、核算低保时怎样扣减刚性支出?

  核算低保过程中,核减医疗、教育、养老保险三项刚性支出。一是上年度以来,同一个家庭成员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超过1000元的。需提供的材料:医保部门及保险公司已报销的,需提报销凭证及发票复印件,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的50%作为家庭必需性支出给予核减。因特殊原因未报销医药费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病历、诊断证明及医药费原件,按医药费的30%,视为家庭必需性支出给予核减,最高5000元。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除外,提供学籍证明或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以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标准扣减家庭核算收入;义务教育以外的在读学生中,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或慢性病需长期治疗、因严重残疾影响正常劳动,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可参照核减。三是家庭成员当年或上年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自付金额超过2400元的,提供缴费凭证,自付部分按50%核减家庭收入最高核减5000元。

  10、出现骗保问题如何处理?

  申请低保认定的家庭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骗取低保待遇的家庭,经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局查实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局有权不予审核认定或者取消其低保资格,追回已领取的社会救助款物,并做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受理其再次入保申请,对于拒绝退回款物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追缴,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