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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北沟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方案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4-0003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多伦县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大北沟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方案
成文日期:2024-04-24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4-24 15:19:54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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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沟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方案

来源: 多伦县大北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4 15:19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锡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关护发展森林草原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结合大北沟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 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增绿、护绿、营绿责任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大北沟国土增绿、森林提质和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中共锡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行政村建立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到2022年6 月底,全面建成林长制,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三、建立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镇级林草长由镇党委书记胡殿民、镇长范晓蕾担任,副林草长由镇人大主席邱立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文慧,镇组织委员黄鑫,镇宣传委员高志君,镇纪委书记孙相敏,镇统战委员张晓晨,镇武装部长、副镇长李雪健,副镇长侯向东,副镇长武继平,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武占友,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刘志刚,镇行政执法局局长李艳鹏担任。镇林长制成员单位确定办公室干事杨月楼为联络员,联系电话:16604893831。

  各行政村林草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会主任担任。

  个人承包经营的林地由林地所有人承担管护责任,并接受各级林草长的监督管理。

  (二)林草长职责

  镇级林草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和县有关政策、决策部署和目标责任制,推进完成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重要指标任务;协调解决责任区域重点难点问题,全面依法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森林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各行政村级林草长承担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落实森林草原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培育和巡查管护工作;负责护林员、草原生态管护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依法调解村组、个人之间林地、林木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人合法权益,监督其履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义务。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管护。优化基本草原划定,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加强公益林管护,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二)加强生态修复和沙化土地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据镇土地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以自然恢复为主,重点推进中度、重度退化沙化放牧场和打草场生态修复治理。抓好野生草种抚育,加强天然优质种质资源保护;实施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坚持应保尽保,科学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加强天然林保护,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以退耕还林、沙地退化防风固沙林为主,实施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项目,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综合效益;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以农村为重点,林草花相结合,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改善人居环境。创新义务植树机制,落实部 门绿化责任,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监督破坏林草资源的责任主体履行修复义务,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三)推动林草产业发展。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重点开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特色养殖及林草、林药、林经间作。结合灌木林资源培育和平茬复壮等抚育措施,重点推进灌木饲料研发和加工;重点开展蘑菇等林副特产品生产加工,培育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产业。

  (四)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落实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 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升装备水平,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理和扑救等 综合防控能力。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加强重大新发突发有害生物危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加大绿色生物防控力度。

  (五)深化林草领域改革。坚持草原承包制度,规范草原流转,落实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

  (六)完善森林草原监测监管体系。完善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加强监测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提升监测水平。全面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滥采乱挖、毁林毁草毁湿开垦、乱占林地草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基层管护能力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草长和护林员、草原生态管护员责任,实现森林草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镇林草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盟委、盟行署《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哲镇党委和政府承担推行林长制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林草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和 “林草长+检察长”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镇级党委和政府考核范围。充分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全面加强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资金投入。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草长公示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状况,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镇林长制办公室每年1月5日前将本乡镇上一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至县林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