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多伦县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多政发〔2023〕19号
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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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全国钢铁、电力等行业企业多起脱硫脱硝设备设施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冶金、有色、建材、火力发电、城镇供热等行业企业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加强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生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和《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盟委、行署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配套措施和我县74条工作要点落地生根,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县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责任分工

  建材、火力发电、城镇供热等行业企业脱硫脱硝等设备设施。

  应急管理局:负责大唐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等设备设施。

  住建局:负责城镇供热、建材行业企业脱硫脱硝等设备设施。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脱硫脱硝设备设施项目是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脱硫脱硝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按规定组织审

  验。

  (二)清灰(出灰)作业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脱硫脱硝清灰(出灰)作业过程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辨识;是否制定详细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作业是否严格按照清灰(出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现规范化作业;是否加强作业人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杜绝清灰过程中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情况发生。

  (三)收尘器有限空间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收尘器检维修作业时是否对收尘器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是否按规定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将有限空间的作业方案和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是否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是否严格履行有限空间作业流程,按照“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要求开展作业。

  (四)设施设备防腐材料定期维护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脱硫脱硝设施设备防腐材料维护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腐材料定期检查维护责任人员;是否开展防腐材料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定期对设施设备的结构强度进行评估检测。

  (五)脱硝作业还原剂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使用液氨作为脱硝作业还原剂的企业是否规范制定液氨的装卸、储存及使用。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19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全面自查(2023年1月4至2023年1月8日)。冶金、有色、建材、火力发电、城镇供热等行业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按照“逐项目、逐场所、逐设施排查”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脱硫脱硝设备设施自查。各企业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情况报送属地负责日常安全监管的有关部门。

  (二)部门集中检查(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8日)。盟市、旗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全面检查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火力发电、城镇供热等行业企业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三)盟级有关部门督查(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19日)。盟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行业对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四)巩固完善阶段(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前期集中检查的基础上,融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2023年1月2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立即行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认份识当前脱硫脱硝设备设施连续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严峻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专项检查工作。要将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年终岁尾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行动,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检查任务。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监督有关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配齐配强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要切实强化企

  业员工特别是脱硫脱硝项目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三)确保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安全生产部门职责分工规定,切实履好职、负好责。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脱硫脱硝设备设施的安全问题,对设备设施建设、运行和检维修等环节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尤其要高度关注环境治理第三方介入带来的建设、运营模式方面安全管理问题,有效运用约谈曝光、失信联合惩戒、上限处罚等手段措施,确保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建设、运行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