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政府信息公开新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多伦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31 10: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多伦县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79-4526778,电子邮箱: dlxzwfw0219@126.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鑫刚孵化园一号办公楼416室。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多伦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制度创新出经验”工作思路,举一反三抓问题整改,切实强化业务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多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279条,全县共计发布政务信息726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4条、动态类信息7210条。编发《政府公报》4期;开设、更新专题专栏共计11个;发布政策解读316篇,其中文稿解读185篇、图解127篇、视频解读2篇、卡通动漫解读2篇;累计收到“县长信箱”问政平台信件24件;开展征集调查8期;发布嘉宾访谈3期;通过“多伦县新闻”微信公众号公开领导活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2828条,累计阅读量3.3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多伦县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6件,其中电话申请1件、邮件申请1件、网站申请4件,均按照规定期限予以答复。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多政办字〔2023〕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多政办发〔2023〕86号),并重新梳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及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增加图片、图表、漫画、视频等解读形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成县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工作。 二是规范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集中上报多伦县政务新媒体僵尸账号21个;统筹全县43个政务新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形成多伦县政务公开全媒体矩阵,发挥矩阵优势,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传播力、精准推送能力,更好树立政府威信,提高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标《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和集约化平台应用,组织开展各部门、各乡镇以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模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严格政府网站常态监督,加大对政务新媒体账号排查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46

行政强制

2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是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全县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存在覆盖不到位的现象,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注意语法规范性及语言逻辑性,从源头杜绝政治类表述错误,准确表述党的方针政策、思想理论、会议精神中的专有名词。定期对已经发布的信息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修改敏感词和错字、漏字、多字。切实提高政策解读水平,本级政策文件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扩大解读范围、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同时加强就业、养老、招商引资、教育等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完善栏目内容。创新工作亮点,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充分利用第三方监测评估结果,及时补缺补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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