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亮
主持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韩博文
主持人:
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及惠民殡葬政策”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亮,他将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三项议程:主持人:
第一项:请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亮发布《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相关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亮:
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相关情况。
一、颁布与实施时间《殡葬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最初于1997年7月21日以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025年12月12日第二次修订,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核心要点
(一)准确把握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的新定位《条例》用“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作为第一条的第一句来开篇,置于立法目的之首,将“坚持公益惠民”确立为基本原则之一,旗帜鲜明指出“殡葬事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并精心设计确保殡葬公益属性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要求加大政府投入、严格收费管理、强化便民举措等,力求从制度政策、体制机制上,杜绝逐利倾向,确保所有城乡居民都能获得有尊严、可负担的殡葬服务。
(二)准确把握强化殡葬设施建设管理的新部署《条例》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对殡葬设施建设管理的主导责任,要求将殡葬设施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紧密衔接,明确新建设施的划拨用地保障方式,强调根据需要加大殡仪馆、骨灰堂、公墓建设力度,规定坚持新建设施非营利性运营方式,这将极大夯实“逝有所安”物质基础。
(三)准确把握规范殡葬全流程服务的新要求《条例》全面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各方面。对“逝、殡、葬、祭”各环节的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明确了标准,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对堵塞遗体和骨灰管理漏洞作出了硬性规定。同时,对群众普遍关切的出具死亡证明、接运遗体、购买墓位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具体,对服务收费、墓位维护、祭扫服务、墓位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要求更加细致。这些规定要求,为推进殡葬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四)准确把握建立综合监管机制的新规定《条例》要求建立覆盖全面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监管事项清单,明确了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明确了抽查检查、价格监测、信用惩戒等多种监管措施,细化了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有利于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殡葬监管体系,强化殡葬监管效能。
(五)准确把握绿色文明的改革发展新导向《条例》坚持殡葬改革方向不动摇,要求稳妥有序实行火葬,改革土葬;明确将文明节俭、绿色生态贯穿殡葬活动全过程,鼓励以补贴方式实施生态安葬,推行以不收费或适当收费方式倡导骨灰格位安葬,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发挥作用,这将极大促进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更好守护绿水青山,传承文明新风。
三、科学掌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一共8章、73条,包括总则、殡葬设施、殡仪服务、安葬服务、丧事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相比现行条例6章、24条扩展了2章、49条,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新的明确规定,尤其在殡仪服务、安葬服务等方面,很多条款填补了工作实践中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空白。主持人:第二项:请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亮发布惠民殡葬政策的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内民政发【2026】14号),为进一步强化殡葬公益属性,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健全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26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惠民殡葬减免政策,覆盖范围由特殊困难群体扩大至全体城乡居民。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在自治区内实行遗体火化的城乡居民,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无主尸体等特殊遗体均享受减免。减免项目包括: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2.3日内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3.遗体火化;4.骨灰寄存(不超1年,城乡“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超3年)。
主持人:
第三项:请各媒体记者进行提问。
记者提问:请问惠民殡葬减免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亮:
丧事承办人(逝者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受委托人)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承办人身份证原件,逝者身份证及户口本(或合法户籍证明),到自治区内为其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手续,符合条件的直接减免相关费用。殡葬服务机构在为减免对象提供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时,按照同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核定减免数额,在结算群众治丧费用时直接减免相关费用,超出补助项目规定范围的其他费用由丧属或承办人自行支付。
记者提问:我县公墓已由政府收回了吗?土葬怎么收费?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亮:
我县殡葬设施现已全部收回国有,由民政局下设的殡葬服务中心运营,现土葬根据发改定价,收取墓穴占地费600元,挖坑费200元,公墓维护管理费20年160元;合葬的收取合葬费200元,公墓维护管理费20年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