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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防贫保险政策

来源:多伦县滦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15 09:53

  一、保障对象

  (一)全县各乡镇脱贫人口(脱贫享受政策)、监测对象。

  (二)参加防贫保险的其他农村户籍人口。

  二、保障范围及保险限额

  (一)因大病导致家庭支出剧增、收支失衡、医保报销完毕后剩余可报销自费金额大于4000元部分进行比例报销,自付部分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赔付比例为30%,20000元-70000元(含)赔付比例为50%,70000元以上赔付比例70%,最高10万元(医保统筹内可报销费用)。

  (二)大学生上学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可报销最高3000元。

  (三)因暴风、暴雨、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坏,可报销维修费用最高2000元,重建费用最高5000元。

  (注:以上保障范围及保险限额为2024年度执行标准,其他年度,双方协议条款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执行。)

  三、责任免除

  (一)保障人群因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的,超前消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造成支出较大等行为发生收入减少的,不纳入理赔范围。

  (二)保单约定的其他免除责任。

  四、保险费标准、来源及收缴

  保费标准: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保费50元(2024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每人缴费10元,政府补贴40元;一般农户每人缴费20元,政府补贴30元)。

  保费来源:防贫保险费用由各级财政和投保的农户按比例共同分担,具体为:2024-2025两年脱贫户、监测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其他农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60%,个人承担40%。

  保费缴纳:一年一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协调乡镇配合组织辖区内农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比例缴纳保费。农户个人承担的保费到位后,财政按照已缴纳保费的名单对应安排下达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拨付承保机构。

  五、保险期限及理赔时间

  保险期限:一年,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理赔时间:原则上为本年度的12月至次年8月。

  六、理赔程序

  个人申请,投保人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统计,汇报后上报乡镇人民

  政府→乡镇初审,乡镇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详细核实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反馈承保机构→核查理赔,承保机构接收到乡镇上报信息材料后,在10日内完成核查、理赔等工作。承保机构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确定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对于符合理赔标准的要及时发放补偿金,不符合理赔标准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理赔结束后,承保机构要在3日内将相关理赔数据等情况报送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和所涉及的乡镇备案。

  七、赔款支付方式及对象

  对于符合报销条件的农户,赔款将以转账方式支付至农户银行账户。

  八、区域划分、地址及联系方式

  农民报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因病报销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用药清单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医保报销单原件等。具体报销事宜咨询下方联系电话。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伦支公司负责:大北沟镇、滦源镇

  地址:多伦县会盟大街东方世纪城12号楼电话:0479-4526601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多伦县支公司负责:蔡木山乡、西干沟乡

  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诺尔镇上都社区东环

  路碧水家园小区3号综合楼101室电话:0479-4822226

  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伦支公司负责:多伦诺尔镇

  地址:多伦县会盟大街都市花园小区1#商业楼201铺

  电话:1814791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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