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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方案

来源:多伦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2-13 11:06

  为贯彻落实《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和《全区实施旗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根据《多伦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基层干部的关怀激励,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岗位管理制度框架内,拓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发挥好职员等级在确定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激发管理人员投身公共服务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队伍。

  二、实施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实施范围。多伦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

  (二)职员等级晋升基本条件。事业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应当在职员等级结构比例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高;

  4.符合拟晋升职员等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热爱公共服务事业,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业。

  (三)职员等级晋升基本资格。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个人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晋升七级职员,应当聘(任)八级管理岗位或者八级职员4年以上;

  2.晋升八级职员,应当聘(任)九级管理岗位或者九级职员4年以上;

  3.晋升九级职员,应当聘(任)十级管理岗位(十级职员)2年以上。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在规定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合格以上档次。

  (四)不得晋升职员等级情形。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员等级:

  1.不符合职员等级晋升基本资格、基本条件规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晋升职员等级其他情形的。

  三、晋升程序

  (一)动议。局党委(党组)根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职数空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经会议集体研究拟定晋升动议报告,报请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资格初审。局党委(党组)摸清所属事业单位中所有符合所动议晋升管理岗位等级基本资格的人员基本情况,填写《事业单位管理等级晋升基本资格初审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

  (三)民主推荐。局党委(党组)派出考察组深入所属事业单位,从符合晋升基本资格的人员中,按动议岗位等级数量进行民主推荐。

  1.发布考察预告。在推荐单位醒目位置张贴考察预告。

  2.谈话调研推荐。考察组按照所属事业单位提供的谈话对象名单,逐一进行谈话推荐,考察组需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调研推荐提纲、符合晋升岗位等级资格条件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一般为:局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成员、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其他应参加的人员。

  3.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考察组汇总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与推荐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按照一定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初步建议,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4.会议推荐。会议推荐参考人选确定后,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会议推荐,会上考察组组长说明有关情况和具体要求,发放会议推荐表,并说明填表要求和问题事项。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参照谈话调研推荐范围确定,可适当调整。参加会议推荐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汇总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情况,填写民主推荐汇总表,向局党委(党组)会议汇报民主推荐情况。局党委(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年龄、工龄、任职年限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比较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晋升人数,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程序

  (1)考察公示。在考察对象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考察公示。

  (2)民主测评。召开干部大会,对考察对象进行民意测评、书面征求意见和政治素质测评,会上考察组组长说明具体情况和要求,发放《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政治素质考察正(反)向测评表》。民意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范围与民主推荐范围相同。

  (3)个别谈话。考察组按照考察对象单位提供的谈话人员名单,逐一向谈话对象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和政治素质有关情况。参加个别谈话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谈话范围一般为:局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成员、所属事业单位环节干部、其他应参加的人员。考察对象所在部门人数较少的,由全体人员参加。

  (4)征求意见。请局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具考察对象廉洁自律评价意见。根据需要,向纪委监委、检察、信访等部门征求意见。

  (5)进行核查。对个别谈话、征求意见以及考察过程中接到的信访举报等内容进行核查了解。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6)撰写考察材料。拟晋升八级职员以上的需撰写考察材料和政治素质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突出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实绩、个人作风、性格特点和缺点不足等方面。政治素质考察材料要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对考察对象进行评价,要求具体事例。

  (四)研究决定及任命

  1.确定拟晋升建议人选。局党委(党组)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晋升建议人选。

  2.审批。晋升九级职员由局党委(党组)审批。晋升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由局党委(党组)将《关于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建议人选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3.公示。对拟晋升职级人选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存在影响职级晋升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晋升管理岗位等级;举报问题不具可查性的或已经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了解核实过且不影响晋升的,可不作调查,公示对象正常晋升管理岗位等级;对反映有影响晋升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晋升职级,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晋升。

  4.发文。公示期内无影响晋升问题或经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了解核实不影响晋升的,印发管理岗位等级晋升文件。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规定和程序。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在局党委(党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多伦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开展,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程序、不得超职数晋升。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考察组成员和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推荐、测评、会议讨论等情况,不得借机拉关系、谋私利。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实行工作回避。

  (三)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符合晋升条件人员,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坚决禁止拉票、打招呼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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