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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多伦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多伦县多伦诺尔镇财审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9-452416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批准的《多伦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县委 办、政府办 印发的《多伦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多伦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级,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和办法起草全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县财政决算组织编制全县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公开财政预决算组织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办理与盟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组织实施全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财政部门资金存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目录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等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管理全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六)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与制度规定,依法拟订全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与办法,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和统计分析工作,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七)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有企业资产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八)管理财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各类资金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介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按照管理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完成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多伦县财审大楼三、四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法定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9-4524160 

  负责人:高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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