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多伦县多伦诺尔镇财审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9-452416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第二条 多伦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的财政分配政策和办法。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全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县财政决算。组织编制全县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公开财政预决算。组织拟订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办理与盟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组织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财政部门资金存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目录。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对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等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六)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与制度规定,依法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与办法,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和统计分析工作,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七)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全县国有企业资产,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八)管理财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各类资金。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介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按照管理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二)预算股。承担全县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编制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收支预算。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承担转移支付及各项结算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财政收入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国家税收政策的建议。按规定权限承担相关免税、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垂直管理单位的部门预算、经费拨付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落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开展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预算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债券资金的争取、分配和转贷工作,负责测算和偿还到期债务和债券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和盟统一部署甄别确定的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统筹推进落实债务化解目标。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查。
(三)国库股。贯彻执行国库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推进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分析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国库资金调度工作及预算资金的审核、拨付与核算。负责全县各类财政专户资金的拨付和核算。管理县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工作。编制财政决算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全县工资统发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政策,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管理全县财政票据工作。
(四)农牧科技服务股。承担农牧、林草、水利、扶贫、科技等部门预算、经费拨付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支持国有林场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扶贫等工作。统筹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的整合工作。指导完善乡镇财政建设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
(五)综合服务股。负责彩票、住房公积金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年度采购计划。对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管。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依法受理供应商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贯彻落实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全县各预算部门财税法规、制度、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依法对全县的会计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外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政纪律案件。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审计工作。
(六)国有资产管理股。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协助相关股室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划转、出租、出借、处置的审批与监管工作。
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县国有企业资本金及各项补贴拨付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划转、处置等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公司章程及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承担全县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及分配工作。对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和重组事项审核并上报县政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发债、大额捐赠、对外大额担保和借款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七)行政政法和社会发展股。承担行政政法、党群等部门预算、经费拨付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贯彻上级制定的行政性经费财务制度,提出全县开支标准和定额。
承担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宣传与传媒等部门预算、经费拨付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的通用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保、卫生、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预算、经费拨付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八)经济贸易服务股。承担粮食、商贸流通、保障性住房、城市维护与管理、环境保护、地质勘查、资源利用、土地治理、节能减排以及第三产业等部门预算、经费拨付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并完成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
承担工业、节能降耗、新能源开发、应急、公路建设等部门预算、经费拨付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发改、金融等部门预算、经费拨付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等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资金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全县普惠金融各项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多伦县财审大楼三、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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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高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