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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 多伦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1-17 10:1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多伦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到多伦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电话0479-4529856,电子邮箱:duolunminzuju2008@126.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财政大楼六楼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多伦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盟行署和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以行政效能和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不断加强网站建设、提升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业务线上履职能力、强化措施、健全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和增加服务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了“互联网+政务”工作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委共计发布政务信息154条,其中发布微信公众号65条、部门动态34条,工作方案34条,公告公示17条,政策法规2条,更新领导信息1条,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1条。上报政策解读0篇;修改网站错敏信息4条;删除个人失泄密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0件。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网站信息专人专管,信息发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上级反馈的错敏词等信息错误第一时间修改并反馈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积极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多伦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载体,抓好平台的日常建设和维护。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的了解政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促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安排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多次参加“线上+线下”培训2次。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委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主要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执行信息公开时可能存在应付心态,导致公开的内容浮于表面,存在公开形式与公开内容单一等现象,未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深层需求。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欠缺。对网站宣传、条例宣传等工作较欠缺,导致栏目关注度不高,社会参与度不够。

       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要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增强业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开展社会宣传。通过机关网站及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优化规范流程,做好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置环节审核工作,起草拟稿、公示、征集意见、送审、文件发布和解读材料全过程的流程图模板,确保政务公开操作统一化、规范化。加强热点公开,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围绕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形成便利实用、约束力强、群众满意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