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政府信息公开新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打印】 【字体:

多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14 10:39

   多伦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多伦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人社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4条,内容包括本单位部门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方案、公告公示、政策法规、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0件,均按照规定期限予以答复。网站申请依然是主要申请形式。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依据《多伦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 二是按照《多伦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规范化、制度化。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8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室与业务股室之间沟通合作有待加强,对外服务业务整合有待完善,公共服务的易用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覆盖领域,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局将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