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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索引号:11152531MB19151816/2022-0258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机构设置 \
概述: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成文日期:2023-09-12 00:00:00 公开日期:2023-09-12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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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9-12 00:00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 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的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并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按照业务归口原则,协调督促相关业务股室开展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财务计划装备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等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合作交流、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实施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承担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案件内部流转审核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工作。依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执法案件数据上报 工作。负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特种设备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组织指导打击侵犯制售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及目标考核工作。 

  (四)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市场准入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分拨及领证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 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建立全县产品质量诚信制度。 

  (五)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拟订知识产权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商标和专利保护等法规、制度、政策。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措施。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保护,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负责商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商标代理工作;负责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六)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商品质量抽检的相关工作。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扫黄打非”专项工作。 

  (七)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办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定权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监管和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经营监管和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 检查工作。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拟订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掌握分析全县蒙中药安全形势并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实施中(蒙)药品种保护制度。指导和推进蒙药标准化、现代化、产业化等工作。配合锡盟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负责药品生产(制剂配制)领域的监督管理。组织定期或随机对药品及药品经营、使用领域安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检查。负责协助做好并承接盟局交办的药品生产领域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配合在流通环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管理制度。依职责承担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药品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蒙药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 

  (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备案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有关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定期或随机对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领域及经营、使用领域安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检查;承担网络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做好并承接盟局交办的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领域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化妆品、医疗器械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十一)质量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质量基础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实施本地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状况分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统筹认证认可、检验检 测行业发展。拟订县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 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 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股。承担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地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特种设备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十三)标准化和计量股。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商品标码及标识的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和监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全县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多伦县东二环西侧市场监管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9-4524524 

  负责人姓名:刘福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