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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1-25 13: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79-4524524,电子邮箱:d1x1231512365@163.com,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双拥路碧水家园北侧。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立足做好商事制度改革、高质量品牌发展、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和消费维权等工作实际,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群、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度公开了机构领导、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1224条。其中,行政许可333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25件,食品抽检信息12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11条,微信公众号公布工作信息6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无阻。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计划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的监管职能,及时修订更新行政权力清单,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监管政策、监督执法、典型案件和消费警示等信息予以及时公示。

  (四)平台建设。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变化、领导调整等,不断丰富完善部门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方案、公告公示、政策法规栏目内容,不断完善新增栏目信息录入工作。并按照县政务服务局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更新。

  (五)监督保障。一是组织推动有力。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作出重要安排,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完成时限,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和维护,紧盯公开任务,确保公开质量。三是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对于县政务服务局下发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每周及时查看信息回复、政策解读和申请公开等方面有无最新消息,做到及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未能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标准不统一,政策解读的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多样性和深度,影响了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接受度。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建立文件发布与解读发布同步提交工作制度,确保政策文件在发布的同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解读,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使解读内容更加生动、直观,易于公众理解和接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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