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 | |||
索引号:11152531MB18870295/2022-0255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多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息分类:机构设置 \ | ||
概述:多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 | |||
成文日期:2024-08-06 10:30:00 | 公开日期:2024-08-06 10:30: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文件。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目标考核等工作。
(二)退役军人事务综合股室
1.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2.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工作。协调落实全县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规划政策。协调落实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协调落实全县双拥工作、军地联席、双拥评比表彰活动。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3.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等任务,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军休保障工作。承担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的拟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办公地址:多伦县新汽车站东民政局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法定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9-4528807
负 责 人:孙彦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