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党政综合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452993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一、负责拟订全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制度及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确定机关后勤保障项目和定额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机关事务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改造,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提出意见。
三、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公务用车的更新、调配和处置工作。
四、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周转房的安全、消防、物业管理等工作。
六、承担县直部门单位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物业管理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会议筹备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拟订机关事务服务工作规划、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等并推动落实。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目标考核和绩效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政策理论研究、宣传等工作。承担县直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物业服务公司的选聘、管理等工作。承担县党政综合办公楼供水供电、消防、安全保卫、会议服务、卫生保洁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党政综合办公楼人员制发等工作。
财务股。负责单位预决算编报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资产建管股。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各类房屋资产制度、办法等,承担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用房、业务用房的建设、权属、配置、维修改造、处置利用等工作。承担周转房的建设、权属、调配、清理等工作。
公务用车股。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务用车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用车调配、使用、更新、处置等管理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工作。承担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使用。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公务接待车辆等服务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股。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计划、能耗定额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事务性工作,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年度工作计划、能源资源消耗目标任务,承担资源消耗数据统计等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多伦大街1号党政办公楼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9-429930
负责人:哈斯额尔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