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题培训会 | |||
索引号:12152531752574963C/2024-0003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信息分类:部门动态 \ | ||
概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题培训会 | |||
成文日期:2024-09-1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9-14 11:11:54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北疆云讲堂于9月13日举办直播培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按需组织参训,参训主题《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论述为各地实际推进生产力变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因地制宜”不仅强调发展的特殊性、自主性,也强调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和灵活性。在实践中,各地要立足自身实际,遵循生产力发展规律,对地区发展状况进行精细研究和精准施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推动力、支撑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是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创新,更是生产力理论的重要变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利于更好集聚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符合高效、智能、绿色、可持续等特征的新业态模式,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新动能和把握科技革命新机遇提供重要支撑。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构建合理区域分工体系、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的必由之路。发展新质生产力,既要遵循客观规律,在认识和运用自然、社会和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发展实情制定相应政策;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各地生产力发展状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勇于探索适合本地的新路子。同时,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育新质生产力要把握时度效,处理好发展新兴产业和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的关系;结合实际,依托现有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根据先进生产力的成长路径和分类规律推进,精准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