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0310001 | |||
| 索引号:/2025-0021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多伦县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 | ||
| 概述: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0310001 | |||
| 成文日期:2025-10-31 16:02:49 | 公开日期:2025-10-31 16:02:4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479-4822044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土地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遗赠人) |
| 1 |
刘存华、王广录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
多伦县多伦诺尔镇龙泽湖社区会盟大街龙源山庄小区10号楼一单元302室 |
蒙房权证多伦县字第164021200698号 多国用(2016)第000167号 |
刘存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