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县分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多伦县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生态环境 \ | ||
| 概述: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县分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 |||
| 成文日期:2026-03-0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3-03 16:29:4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盟生态环境局关于春节前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自治区、盟、县就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我分局“安排”和“部署”了2026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排查工作。近日,按照分局部署方案要求,结合网格化执法监管,分局组织专业队伍对生态环境领域涉水、涉气、涉土、涉辐射、涉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逐一开展帮扶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紧盯源头防控,监督指导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环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督促严格落实好涉环保设施设备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安全“三同时”要求。
二是管好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对环保设施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理、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安全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落实隐患排查,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重点设施、重点区域进行细致排查,依法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演练,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此次专项排查,分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排查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点设施设备、重点区域进行帮扶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排查不流于形式,整改不引起重视,力求排查整改有痕有效。
下一步,分局继续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共享信息,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境安全和生产安全隐患,共同推动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