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伦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3-0010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多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多伦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3-11-03 16:44:47 | 公开日期:2023-11-03 16:44:4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深入推进我县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民身心健康,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依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卫生素质,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多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好创建活动与保障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注重真抓实干、成果利用,让广大群众能切实体会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变化和实际好处,激发全县人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热情。
(二)坚持上下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创卫办公室统筹推进,创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发挥牵头单位抓总作用,根据创建工作的行业特点和具体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分头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目标导向。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审程序,确定明晰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指标衔接,提高创建效率。善于发现问题,科学研究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度,逐项研究对策,制定有效方案,全力进行攻坚。
(四)坚持服务发展。坚持创建活动与改革发展相适应,正确处理好创建与发展的关系,让卫生创建活动服务发展大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创建。
(五)坚持长效机制。以创促建,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运行,常抓不懈。通过创建活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完善城市功能,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全面提升全县综合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升、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生态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建成区在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居民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方面达到国家卫生县标准,2024年底前进入国家卫生县行列。
四、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现场评估分值:50分)
牵头单位:政府办;
配合单位:县委办、组织部、发改委、卫健委、爱卫办、编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有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委办、组织部、政府办、发改委、爱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村)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单位:编办、财政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卫健委、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责任单位:卫健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责任单位: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现场评估分值:70分)
牵头单位:爱卫办;
配合单位:人大、宣传部、文旅局、教育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总工会、妇联、融媒体中心、烟草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3%以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融媒体中心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具有健康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宣传部、卫健委、交通局、城管局、融媒体中心)
7.积极开展健康县、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工信局、教育局、卫健委、妇联、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8.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每千人口至少有2.1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责任单位:文旅局、总工会)
9.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禁止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达100%。(责任单位: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烟草局、妇联)
(三)市容环境卫生(现场评估分值:180分)
牵头单位:城管局;
配合单位: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农科局、自然资源局、森林公安局、商务局、全县各党政机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建成区主次干道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装灯率达到100%。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多伦诺尔镇)
11.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多伦诺尔镇)
12.加强绿化工作,县城内绿化覆盖率3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住建局)
13.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责任单位:城管局、商务局、住建局)
1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15.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95%。(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卫健委、商务局)
16.建成区和城乡接合部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科局、城管局、商务局)
17.建成区和城乡接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集贸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森林公安局、多伦诺尔镇)
18.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单位:全县各党政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城乡接合部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单位:住建局、农科局、城管局、多伦诺尔镇)
20.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责任单位:铁路沿线各乡镇)
(四)生态环境(现场评估分值:50分)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卫健委。
2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2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指数(API)不超过l00的天数在300天以上,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农科局、各乡镇)
23.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以下。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局、辖区派出所)
24.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2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l00%。(责任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卫健委)
26.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满足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卫健委)
(五)重点场所卫生(现场评估分值:60分)
牵头单位:卫健委、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局、商务局。
27、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责任单位:卫健委、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28、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卫健委、文旅局、公安局、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29、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率>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委、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3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31、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申报率>90%。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单位:卫健委、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32、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卫健委、文旅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现场评估分值:70分)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卫健委。
33.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卫健委)
34.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35.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6.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7.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卫健委、住建局)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现场评估分值:120分)
牵头单位:卫健委;
配合单位:财政局、医保局、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红十字会,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8.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5%或持续降低。(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
39、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卫健委、总医院、疾控中心)
40.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5.6‰或持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或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或持续降低。人均预期寿命≥78.3岁或持续升高。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居住满3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卫健委、民政局、总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老龄办)
4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委、疾控中心)
4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卫生规划要求。(责任单位:卫健委)
43.推动客运站、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责任单位:红十字会、卫健委)
4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责任单位:卫健委、公安局、红十字会,各医疗机构)
45.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委、疾控中心、县城管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全面启动(2023年3月)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各级创卫组织机构。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任务,召开全县创卫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在全县营造创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根据责任分工,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梳理问题、建立台账、找出差距、确定重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创卫工作方案,细化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23年3月—2023年7月)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创卫”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全面推进创卫工作,并定期向县创卫办报告工作进度。同时,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按要求进行完善、归档,并报至县创卫办。县创卫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及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县创卫办邀请自治区、盟有关专家,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对各责任单位、部门卫生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照标准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向自治区爱卫办申报,并接受自治区创卫验收组明察暗访。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巩固提高(2023年7月—2023年12月)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在各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县创卫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模拟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限期解决,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巩固提高创建成果,接受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审核、调研、暗访和考核鉴定。
六、组织机构
为全面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3个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韩俊九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孙慧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凌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逯若强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刘 涛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国明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柳立萍 副县长、爱卫会主任
李宝山 副县长
刘德志 副县长
谢晓东 政协副主席
田永健 经济开发区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成 员:任进刚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郭晓东 政府办主任
高 超 政府办副主任
牛俊杰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宾臣 宣传部副部长
霍占新 编办主任
柳金彦 发改委主任
吉日木图 民委主任
和秉峰 卫健委主任
田 欣 住建局局长
赛文都斯 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福忠 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树林 教育局局长
白云峰 工信局局长
范立水 民政局局长
赵玉民 人社局局长
朱宏雄 城管局局长
高艳青 交通局长
郭宝峰 水利局局长
王春城 农科局局长
侯利军 文旅局局长
刘玉龙 统计局局长
高永贵 司法局局长
张 静 审计局局长
周海英 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 军 林草局局长
汪建兴 自然资源局局长
于海军 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永新 医保局局长
赵继阳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巨玺 乡村振兴局局长
吴国军 退役军人事务局
杨福军 信访局局长
马德伦 卫健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王云峰 森林公安局局长
张宝军 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阿 丽 团委书记
游卫华 妇联主席
王丽华 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张焕明 烟草局局长
赵海涛 多伦诺尔镇镇长
范晓蕾 大北沟镇镇长
王振鹏 滦源镇镇长
李可鑫 蔡木山乡乡长
张延旭 西干沟乡乡长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听取各专项工作推进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进度汇报及督促检查组的督查情况通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主 任:柳立萍 副县长、爱卫会主任
副主任:郭晓东 政府办主任
高 超 政府办副主任
和秉峰 卫健委主任
马德伦 卫健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赵海涛 多伦诺尔镇镇长
王振鹏 滦源镇镇长
成 员:夏振华 卫健委副主任
乔树敏 卫健委副主任
鲍天明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郝玉红 教育局副局长
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军 城管局副局长
王海鹰 多伦诺尔镇副镇长
董晓玲 滦源镇副镇长
工作人员:从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安排部署;调度各责任单位及专项工作组,提出要求,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和专项工作组阶段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简报,各责任单位每半个月向创卫办书面报送一次工作进展。
(二)专项工作组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提升推进组
组 长:柳立萍 副县长、爱卫会主任
副组长: 任进刚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牛俊杰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高 超 政府办副主任
和秉峰 卫健委主任
成 员:岳秀梅 发改委副主任
王振国 财政局副局长
王丽新 编办副主任
鲍天明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德龙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德伦 卫健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王海鹰 多伦诺尔镇副镇长
李雪健 大北沟镇副镇长
董晓玲 滦源镇副镇长
尹继斌 蔡木山乡副乡长
许 琳 西干沟乡副乡长
主要职责:制定本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总结爱国卫生工作,并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爱卫机构的编制、人员、经费达到规定要求,督促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乡镇按要求健全爱卫组织机构建设。各乡镇开展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投诉,促使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或答复率、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收集、整理爱卫组织管理文件、资料,对所有创卫迎检单位创建资料检查指导。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推进组
组 长:柳立萍 副县长、爱卫会主任
副组长:和秉峰 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 员: 陈晓慧 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韩宾臣 宣传部副部长
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郝玉红 教育局副局长
郭峰飞 文旅局副局长
闫宝军 交通局副局长
张爱萍 工信局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王建军 城管局副局长
周晓兰 总工会副主席
张晓宇 团委副书记
牛素萍 妇联副主席
马德伦 卫健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格日勒 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黄景涛 烟草局副局长
闫卫军 总医院院长
张 奇 中医院院长
王 莹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张立民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文利 疾控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对照《责任分解表》中的医疗服务各项指标要求逐条逐项完成。检查医院、社区、学校、公共场所、新闻机构、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各责任单位按标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并进行效果评价;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烟标识,开展无烟场所建设。
3.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推进组
组 长: 孙慧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朱宏雄 城管局局长
成 员: 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鲍天明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云峰 森林公安局局长
田云坤 水利局副局长
张爱萍 工信局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闫宝军 交通局副局长
郭峰飞 文旅局副局长
魏国明 农科局副局长
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德伦 卫健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王海鹰 多伦诺尔镇副镇长
李雪健 大北沟镇副镇长
董晓玲 滦源镇副镇长
尹继斌 蔡木山乡副乡长
许 琳 西干沟乡副乡长
主要职责:对照《责任分解表》要求,负责检查道路、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督促各单位按各自分工按时完成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广告牌匾,对绿化、美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绿化、美化任务;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和社区在每月第一周周五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完善城镇功能照明工作;负责施工工地的检查管理工作。
4.生态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 长:刘德志 副县长
副组长:赛文都斯 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夏振华 卫健委副主任
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军 城管局副局长
郭宝峰 水利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开展全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对照《责任分解表》的要求,检查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治理单位和责任单位按标准逐条落实。
5.重点场所卫生工作推进组
组 长:柳立萍 副县长、爱卫会主任
副组长:高 超 政府办副主任
和秉峰 卫健委主任
成 员:夏振华 卫健委副主任
乔树敏 卫健委副主任
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郝玉红 教育局副局长
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郭峰飞 文旅局副局长
杨海龙 公安局副局长
闫宝军 交通局副局长
张爱萍 工信局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张立民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主要职责:按照《责任分解表》要求,负责检查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池、美容美发、歌舞厅、网吧、商场、超市、自来水厂等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及二次供水设施、自备水源等领域的创建工作;负责学校、工厂等行业的卫生管理工作, 按照标准要求各责任单位逐条落实。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推进组
组 长:刘德志 副县长
副组长:刘福忠 市场监管局局长
和秉峰 卫健委主任
成 员: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乔树敏 卫健委副主任
王建军 城管局副局长
张立民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文利 疾控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
1.对照《责任分解表》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设施、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全面达标;开展市场整治工作,对集贸市场、活禽销售市场等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动物检疫和屠宰有关要求,督促各类市场整治达标,按照规范化要求落实长效管理。
2.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7.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推进组
组 长:柳立萍 副县长、爱卫会主任
副组长: 和秉峰 卫健委主任
成 员:王振国 财政局副局长
闫宇红 医保局副局长
韩振斌 公安局副局长
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军 城管局副局长
田云坤 水利局副局长
张小平 民政局副局长
夏振华 卫健委副主任
乔树敏 卫健委副主任
马德伦 卫健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李荣兴 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海鹰 多伦诺尔镇副镇长
李雪健 大北沟镇副镇长
董晓玲 滦源镇副镇长
尹继斌 蔡木山乡副乡长
许 琳 西干沟乡副乡长
哈 斯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闫卫军 总医院院长
张 奇 中医院院长
王 莹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张立民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文利 疾控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
1.推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
2.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3.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4.加强防控重大慢性病工作。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
5.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推动客运站、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7.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规范医疗机构就医环境安全,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规范临床用血和医疗执业环境。
8.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推进组
组 长:柳立萍 副县长、爱卫会主任
副组长: 和秉峰 卫健委主任
成 员:夏振华 卫健委副主任
王振国 财政局副局长
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军 城管局副局长
郝玉红 教育局副局长
张爱萍 工信局副局长
田云坤 水利局副局长
王海鹰 多伦诺尔镇副镇长
李雪健 大北沟镇副镇长
董晓玲 滦源镇副镇长
尹继斌 蔡木山乡副乡长
许 琳 西干沟乡副乡长
张文利 疾控中心主任
张立民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哈 斯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9.交通秩序工作推进组
组 长:赵国明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高艳青 交通局局长
朱宏雄 城管局局长
成 员:马文博 交警大队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坚持经常性、高标准严格管理。
10.宣传报道组
组 长: 杨凌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韩宾臣 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马建东 融媒体中心主任
马德伦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王立庆 多伦诺尔镇宣传委员
郝继力 滦源镇宣传委员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宣传舆论工作。
11.机关单位创卫工作推进组
组 长:孙慧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继阳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任进刚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高 超 政府办副主任
赵金武 人大办主任
苏志发 政协办主任
柳金彦 发改委主任
常 栋 公安局政委
和秉峰 卫健委主任
田 欣 住建局局长
赛文都斯 生态环境局局长
吉日木图 民委主任
刘福忠 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树林 教育局局长
白云峰 工信局局长
范立水 民政局局长
赵玉民 人社局局长
朱宏雄 城管局局长
高艳青 交通局局长
郭宝峰 水利局局长
王春城 农科局局长
侯利军 文旅局局长
刘玉龙 统计局局长
高永贵 司法局局长
张 静 审计局局长
周海英 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 军 林草局局长
汪建兴 自然资源局局长
于海军 应急局局长
王永新 医保局局长
王巨玺 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福军 信访局局长
吴国军 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乔树国 财政局副局长
张宝军 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阿 丽 团委书记
游卫华 妇联主席
赵海涛 多伦诺尔镇镇长
范晓蕾 大北沟镇镇长
王振鹏 滦源镇镇长
李可鑫 蔡木山乡乡长
张延旭 西干沟乡乡长
主要职责:按照创卫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确保机关单位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爱国卫生和创建工作任务,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单位环境整洁,道路硬化,路面平整,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做到密闭化和定时定点收运;室内卫生整洁,会议室及公共活动室有禁烟标志,无烟具及吸烟迹象,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采用多种绿化和美化形式,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落实防治措施,不使用违禁灭鼠药品。
12.乡镇创卫工作推进组
组 长: 李宝山 副县长
成 员: 赵海涛 多伦诺尔镇镇长
范晓蕾 大北沟镇镇长
王振鹏 滦源镇镇长
李可鑫 蔡木山乡乡长
张延旭 西干沟乡乡长
马德伦 卫健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主要职责:结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抓好社区、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结合创建工作任务,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建立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营造文明、整洁、优美、健康的生活环境,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社区积极开展卫生先进楼(院)、卫生先进家庭活动、创建健康乡镇、健康村。
13.效能督促检查组
组 长:柳立萍 副县长、爱卫会主任
副组长:许庆龙 政府办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政府办督查室负责人
成 员:汤晓丽 住建局副局长
鲍天明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瑞恒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郝玉红 教育局副局长
张爱萍 工信局副局长
王建军 城管局副局长
闫宝军 交通局副局长
田云坤 水利局副局长
郭峰飞 文旅局副局长
夏振华 卫健委副主任
乔树敏 卫健委副主任
马德伦 卫健委副主任
张立民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文利 疾控中心主任
王海鹰 多伦诺尔镇副镇长
李雪健 大北沟镇副镇长
董晓玲 滦源镇副镇长
尹继斌 蔡木山乡副乡长
许 琳 西干沟乡副乡长
主要职责:编制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督查通报;对各专项组、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进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对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向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分解年度任务。
(二)强化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县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县、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同时,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整合资源等多种渠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营造“全民创卫,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理解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县的不竭动力。
(四)强化督查考评。建立多层次的督查通报、考核评比制度,引入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成立督查工作组,定期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进行督查督办,适时调度,对创卫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行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