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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多伦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工作要点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3-0012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多伦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工作要点
成文日期:2023-10-11 00:00:00 公开日期:2023-10-11 11:42:0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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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工作要点

来源: 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0-11 11:42

  2023年,多伦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成长计划》)出台实施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突出精准施策,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不断发展壮大,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合力促进个体工商户不断发展壮大。(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抓好《条例》和《成长计划》贯彻落实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成长计划》。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登记注册、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加强服务扶持,开展面向个体工商户的政策解读,确保其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发展红利。要强化监管执法,为其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铺天盖地”,形成量质双升发展格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以《条例》和《成长计划》宣传贯彻为重点,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宣传,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传达政策,宣传《条例》和《成长计划》相关知识,努力营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浓厚氛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水平

  (四)按照《条例》和《成长计划》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开展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着力构建更普惠、更公平、更可及、更可持续的措施机制。根据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等,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实施针对性培育;对“名特优新”四种经营特色鲜明、发展前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大选优和“拔尖”培养力度,适当给予政策和资源倾斜,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执行自治区“分型分类”标准,建设我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名录库。贯彻自治区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个体工商户融入社区服务体系,促进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方便群众生活。(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

  (六)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促消费活动方面。积极组织参加“活力内蒙古·惠购锡林郭勒”等自治区、盟内举办的各类活动,指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为个体工商户搭建更多发展平台。(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

  (七)大力提升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质量技术水平,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和“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行动,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优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持续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升级行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依托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运输行业个体工商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九)进一步加强“小个专”领域党的组织体系,推动市场监管所党建工作指导站应建尽建,切实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基层力量。进一步规范“小个专”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重点宣传一批“党建强、发展强”的党组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小个专”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持续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

  (十)开展“个转企”培育行动,引导和扶持发展前景好、规模较大、有持续经营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推动个体工商户提档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享受政策。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提升服务可及性、便捷性,切实保障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及其用工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落实好已出台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住房租赁等政策,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服务水平,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通过规划合理设置便民菜场、摊点区等经营场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十四)优化用工服务,密集组织线上线下专项服务活动,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用工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扩大服务供给,促进供需匹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五)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同等享受文件规定的预留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县财政局负责)

  (十六)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便民办税缴费各项措施。继续落实落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不断优化管理服务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成长壮大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县税务局负责)

  (十七)依托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简称“信易贷”平台),持续推进“信易贷”工作,宣传“信易贷”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促进更多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融资服务,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助力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持续增长。继续推动地方征信平台高质量发展,不断扩大地方征信平台、征信机构信息采集和征信服务的覆盖范围。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对个体工商户信贷投放,推动个体工商户贷款继续增量扩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重点领域行业金融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活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多伦支行、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十八)建立完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公开、定期抽查、长效清理等制度。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全面总结制度实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制度进一步完善。及时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强化政策措施制定机关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意识。(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持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查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对重点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持续整治各种乱收费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协同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坚决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少对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干预。完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提供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推动实施柔性执法,依法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措施,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十二)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宣讲团、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普法团队力量,深入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帮扶,提高其法治思维和维权意识。(县司法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对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划出纪律底线的同时,对执法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工作机制

  (二十四)探索运用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共享的模式,整合各方面资源,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用工、金融、培训等各项信息服务,实现服务支撑常态化。研究适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政策推送方式和意见反馈机制,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反映强烈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完善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分析机制,强化各部门数据归集和信息共享,定期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调查,及时进行生产经营情况、吸纳就业情况和活跃度等多维度分析,不断提高服务决策、促进发展的能力水平。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及时做好督查督导准备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督查考核工作安排,要适时对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贯彻落实《条例》和《成长计划》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市场主体活力,真正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及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报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同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及时整理上级来文、本单位有关落实文件、信息、台账等,做好督查检查准备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及各成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