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政府信息公开新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3-0015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多伦县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2023-11-02 20:46:27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打印】 【字体: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02 20:46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多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有序发展,向实处着力、往深处拓展,确保我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在2023年年度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本乡镇、各部门常态化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推送涉及“模范自治区”和“五大任务”等相关信息,是建设好门户网站,优化提升、全盟月考核排名的一个具体体现,对促进政务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工作指导和落实。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完成网站信息报送任务,及时、准确更新网站内容。

  (二)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 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注意语 法规范性及语言逻辑性,杜绝政治类表述错误,准确表述党的方 针政策、思想理论、会议精神中的专有名词。信息发布前进行严 格审核。对已经发布的信息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修改敏感词和错字、漏字、多字。

  (三)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建设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行政机关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减证便民、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2.加强民营、企业信息公开。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围绕企业减税降费、涉农补贴、助企纾困领域与乡村振兴相衔接,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等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细化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标准,确保每月养老补贴和救助结果均项社会公布。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加大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伦县政务服务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并对标《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逐一落实监管措施,抓好监管工作。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履职尽责,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县政府办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信息发布不及时、重大政策不解读、回应关切不及时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并予以通报。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于每年度1月31日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