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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多伦县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4-0003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多伦县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多伦县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24-05-16 10:32:00 公开日期:2024-05-16 10:30:12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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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

来源: 多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5-16 10:30

  为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结核病防治项目为重点,以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开展为目标,全面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切实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和防控工作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完成2024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结核病防治项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到结核病患者早筛查、早发现、早治疗、早管理、早控制。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保持在50/10万以下,死亡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二)具体目标

  1.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保持在95%以上。

  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结核病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

  3.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结核病检查率达90%以上。

  4.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症状筛查率达95%以上。

  5.应用快速检测技术诊断患者的比例达95%以上。

  6.肺结核患者的病原学阳性率达62%以上。

  7.肺结核患者标准化方案使用率达85%以上。

  8.利福平敏感肺结核患者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使用比例达60%以上。

  9.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保持在95%以上。

  10.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

  11.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

  1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

  13.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14.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中潜伏感染者的预防性治疗率达60%以上,聚集性疫情处置中新近结核潜伏感染者的预防性治疗率达8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中长期规划。根据全盟结核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24-2030年)及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全县结核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防治目标和重点工作领域,优化结核病防治策略和技术措施,全面指导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早诊早治,规范患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就诊的疑似结核病患者和发病高风险人群,开展结核病排查并转诊疑似病例。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对就诊患者要及时应用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等进行结核病相关检查,以提高患者诊断及时性和准确性。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标准化治疗方案,提高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使用比例,减少复发和耐药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利用“易督导”微信、电子药盒等智能管理工具提高患者随访复查和规律服药的依从性,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营养支持等关怀咨询服务。进一步规范肺外结核病的诊治、登记报告、康复管理和人文关怀等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要在结核病门诊、病房公示国家和自治区针对结核病、耐药结核病患者的减免项目及费用清单,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三)加强耐药结核病防治。落实各项耐药结核病防治技术举措,定点医疗机构对所有确诊肺结核患者开展耐药筛查,提高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比例。强化耐药结核病诊疗专家组会诊制度和院内集中规范隔离治疗制度,提高含贝达喹啉药物治疗方案的患者使用比例,推广应用全口服的短程治疗方案,实施以患者为中心的全流程治疗管理与关怀服务,切实提高耐药患者的成功治疗率。

  (四)强化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防控。强化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的结核病症状筛查、潜伏感染检测和结核病检查工作质量,开展儿童结核病诊疗及管理培训。落实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筛查策略,提升密切接触者、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检查率。全面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的学校结核病防控策略,提高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质量,强化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推动“无结核校园”工作扩展。及时开展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置,做到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的早发现、早处置,采取措施提高结核潜伏感染者治疗干预的接受度和完成率,杜绝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蔓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五)推动高质量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将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重点人群中结核病患者的早期诊断能力。要尽快优化结核病防控策略,并将实践验证有效的结核病防治“防、诊、治、管、教”措施有机结合,综合施策,一体推进,进一步减少结核病的发病、传播,切实降低发病率,有效遏制结核病疫情的流行蔓延。

  (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等各种卫生宣传日的契机大力开展宣教活动。持续推动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百千万志愿者提升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在“中国志愿者网站中‘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进行注册和推广,广泛开展结核病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公众的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水平、防控意识和防护技能。围绕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传播公共健康观念,培育公众结核病健康行为素养。针对学生、老年人、矿工等重点人群,普及防治知识宣传与主动发现倡导双向发力。

  (七)提升实验室服务能力和质量。继续提升结核病实验室的结核分枝杆菌分子生物学检测及其耐药检测能力,促进新技术在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中的应用。组织全县各结核病实验室开展抗酸染色涂片镜检室间质量评价、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熟练度测试以及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实时质控工作,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实验室的室间质量评估范围。

  (八)优化完善结核病信息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开展监测数据质量核查,提高监测数据的登记和报告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巩固提升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夯实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强化疾控机构的牵头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诊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定点医疗机构要统筹优化、合理配置结核病防治人力队伍、设施设备和医疗资源,确保满足工作需要。

  (二)加强专业防治人员培训。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针对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班,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诊断治疗、患者管理及关怀、主动筛查、结核感染者预防性治疗、监控评价、新技术应用、实验室检验检测、感染控制和健康促进等专题培训。

  (三)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帮扶。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调研和技术指导,围绕政府领导、服务体系建设、患者发现和登记报告、规范诊疗、耐药和重点人群防治等领域的防控措施进行现场调研,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帮扶、现场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加强地区联防联控工作。加强旗县间、辖区内结核病防治的联防联控工作。县定点医疗机构要发挥好本地区结核病定点医院的龙头作用,严格落实自治区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患者登记工作的通知》(内疾控传防字〔2023〕3号)精神,做好患者的规范诊疗和跨区域患者管理程序,从明确诊断到全程规律治疗,做到诊疗、随访复查、管理信息的共享互认,落实患者转出、转入的无缝衔接工作。

  (五)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通报。实施结核病监测信息质量、防治工作进展及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月通报制度,针对提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梳理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六)加强结核病防治综合质量控制。组织结核病防治综合质量控制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按照《全国结核病综合质量控制核查方案》《中国结核病防治综合质量控制核查手册》《内蒙古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综合质量控制核查指南》,结合当期通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辖区内结核病防、诊、治、管等领域的质量控制和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