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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多伦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4-0005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多伦县教育局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多伦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2024-06-20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6-20 17:50:27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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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多伦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0 17:50

  为做好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治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健全科学、明晰、便利、透明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内教基函〔2024〕40号)要求,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二、免试就近入学和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小学入学和招生范围

  1.小学入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小学招收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各校严禁招收不满六周岁儿童入学。

  小学严格遵照划片招生的原则,招收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凡收到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没有特殊原因一周内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将名单报多镇政府,多镇政府依法督促其入学。

  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多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缓学的,应附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缓学期满仍不能就读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办理缓学的儿童,第二年入学时视所在辖区学校学位情况入学,如所在辖区学校新生入学后无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视情况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城镇学校就读。

  学校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各类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与正常儿童入学条件相同,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推荐到锡林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随班就读和到特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入学范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学校对要求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要做到“零拒绝,全荒”,小学入学分班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阳光分班”禁通过择师、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格将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新生入学花名册》、《学籍表》等纸质学籍档案,同时逐-采集信息,利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外来工作、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我县继续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办法,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各学校按照学校规模、学生家庭住址等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就近免试入学,与本地孩子一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因学校规模无法满足就近入学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视情况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城镇学校就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从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随迁子女提供方便,不得歧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本地户口回流的学生,执有效证件,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拒收辖区内回流学生。

  各学校要认真调查摸底,了解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对每一名留守儿童都要实行“一对一”帮扶,做到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使校园成为留守儿童的亲情家园。

  2.计划招生数及招生范围

  2024年秋季全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225人。(1)城镇小学

  --第一小学:计划招生90人。

  招生范围:a.法定监护人在兴盛社区、阜财社区、中村、南村、西村、北村、富泉村、南林场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b.在上述招生范围以外居住的适龄儿童,有意愿到第一小学就读的,可以到教育局提出申请安排学位;c.参加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抽号但未抽中的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在第一小学就读。

  --第二小学:计划招生360人。

  招生范围:a.法定监护人在上都社区,东仓村,向阳社区上都路以东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b.上述适龄儿童学位安排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未被“一键入学”平台录取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抽号,补充剩余学位。

  --第三小学:计划招生405人。

  招生范围:a.法定监护人在向阳社区上都路以西、善因社区、德胜社区、福盛社区、苗圃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b.上述适龄儿童学位安排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未被“一键入学”平台录取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抽号,补充剩余学位。

  --第四小学:计划招生270人。招生范围:a.法定监护人在新仓村、盆窑村、水泉村、小营盘村、二道洼村、第一建材厂、龙泽湖社区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b.上述适龄儿童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未被“一键入学”平台录取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抽号,补充剩余学位。

  具体抽号办法请关注多伦县教育局微信平台“多伦县教育局”

  (2)农村小学

  十五号小学:计划招生10人。招生范围为十五号村、十七号村。

  五号小学:计划招生15人。招生范围为五号村、九号村、南山根村、白音坤兑村。

  大北沟小学:计划招生15人。招生范围为大北沟村、学田地村、黑山头村、西山根村、蒙古营村、北石门村、花塘沟村、白石头沟村、白沙梁村。

  西干沟小学:计划招生10人。招生范围为大官场村、小官场村、河槽子村、牛槽洼村、马群后沟村、牛眼睛村、牛心山村、大耗来沟村、羊盘沟村、小河村、小石砬村、大石砬村、平甸沟村。

  黑山嘴小学:计划招生15人。招生范围为黑山嘴村、团结村、双井子村、胜利村、新民村。

  滦源小学:计划招生15人。招生范围为前九号村、温塘河村、大孤山村、大河口村、公吉诺村、滦河村、三道沟村、榆树林村、黄羊沟村。

  上都河小学:计划招生20人。招生范围为白音卜罗村、白城子村、老北沟村、上都河村、炮台村、砧子山村、光明村、一家河村、黑风河村、铁公泡子村、青龙背村。

  一年级新生的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有效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前有效。“多伦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会第一时间发布查询审核结果等相关通知,家长可登录“一键入学”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对审核结果有疑义,家长可携带户口、房产信息原件到教育局教育股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城镇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见附件。

  (二)初中入学和招生范围

  1.初中入学

  小学升初中的区片划分,结合本县实际,实行按照家庭户籍和房产证地址划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不举行毕业和升学考试,按照户籍和房产证地址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全部升入初中。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一键入学”平台审核结果向初中学校分配名单。

  七年级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初中入学后,即取得学籍已领到通知书在开学一周内不报到入学者,学校查明原因后,报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督促其入学全县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招生,取消任何名义的特长生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学生报到后,严格执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置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初中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划拨七年级新生电子学籍,做到“人籍一致”。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学籍一经确定,除转学、毕业或死亡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其学籍。任何学校不允许存在无学籍学生。学籍档案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管理,不得出现生、籍分离或不符的现象。学籍表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

  2.计划招生数及招生范围2024年秋季全县七年级计划招生数1470人。

  第二中学招生范围为:

  (1)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的城镇户籍学生。

  (2)多伦诺尔镇南村、北村、中村、西村、东仓村户籍学生。

  (3)农村户籍、县外户籍在城镇4所小学就读,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所在地有房产证,且房产证地址在政府广场西侧大街(政府西路)以西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