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伦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4-0005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多伦县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多伦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
成文日期:2024-07-08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7-08 09:53:18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同类安全问隐患反复出现、屡查屡犯,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范围
各有关部门从即日起至8月24日,对照国务院安委会一季度明察暗访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包头市矿山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结合本地区排查发现的典型问题隐患,以“部门自查、安委办抽查”的方式,举一反三开展全覆盖责任倒查,同步对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体检。
二、责任倒查主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举一反三,认真梳理下述列出的问题,责任倒查组要从企业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行全链条责任分析倒查。
(一)安全检查不专业、不严格。例如:监管部门因组织、督导等工作不力,造成管辖区域内反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工作不深不细,重大事故隐患应查没查出来的,查出来放任不管或跟踪不到位的等。
(二)举一反三不到位,同类问题隐患反复出现、屡查屡犯。例如:露天矿山边坡角超设计规定生产作业等问题。
(三)安全演练走过场、流于形式。例如:2024年4月19日,兴安盟乌兰泰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之前该公司于 2023年6月组织过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演练等。
(四)企业漠视安全生产管理。例如:未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一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自然年)出现重大事故隐患2次及以上的;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或自行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整改不到位的;拒不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燃气经营者供应的燃气不按规定加臭等)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五)存在零培训、零执法,应查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组织机构
县安委会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
组 长: 李宝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于海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俊峰 县教育局局长
田 欣 县住建局局长
白云峰 县工信局局长
侯利军 县民政局局长
窦 磊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要求各牵头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围绕责任倒查五项主要内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倒查专项行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监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深刻理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倒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齐抓共管,严格监管执法,灵活运用异地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集中排查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是狠抓典型问题倒查。要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典型问题,对符合责任倒查的问题,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和“四不放过”要求开展倒查,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责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四是强化专项工作总结。各有关部门要按方案要求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总结,要从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不少于篇幅一半)、整改措施等三方面形成工作情况总结,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送。并于8月22日17:00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王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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