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伦县卫生健康委“信易+医疗”守信激励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4-0007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多伦县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多伦县卫生健康委“信易+医疗”守信激励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4-08-2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8-21 11:14:52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进一步加大守信激励机制建设力度,探索以“信易+”系列项目为载体,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进一步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我委特制定《多伦县卫生健康委“信易+医疗”守信激励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满足感,进一步推动多伦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实施医院
多伦县医院(总医院)、多伦县中医院
三、激励对象及内容
国家、自治区和盟级认定的诚信道德模范、锡林郭勒盟好人等持有“锡林郭勒诚信激励卡”的人员在试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相关优惠服务。
四、具体措施
(一)开通门诊就诊绿色通道(诚信窗口)。持有“锡林郭勒诚信激励卡”的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全区道德模范、内蒙古好人以及全盟道德模范、锡林郭勒好人持卡者,确有需要的依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门诊就诊绿色通道服务,如优先挂号、优先就诊等。
(二)免押金借用轮椅平车等服务。持有“锡林郭勒诚信激励卡”的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全区道德模范、内蒙古好人以及全盟道德模范、锡林郭勒好人持卡者到试点医院就诊检查时,对确有需要的依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免押金借用轮椅或平车。对于没有按规定归还借用轮椅平车的就医人员,将按服务使用协议依规取消其“信易+医疗”就医资格,并将失信信息反馈至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计入自然人信用。
(三)免住院押金。持有“锡林郭勒诚信激励卡”的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全区道德模范、内蒙古好人以及全盟道德模范、锡林郭勒好人持卡者到试点医院就诊检查时,对确有需要的依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免住院押金。对于没有按规定结算住院费用的就医人员,将按服务使用协议依规取消其“信易+医疗”就医资格,并将失信信息反馈至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计入自然人信用。
五、组织实施
"信易+医疗"实施方案分为工作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三个阶段。工作重点如下:
(一)医疗机构根据方案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就诊流程,
开通绿色通道等,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对"信易+医疗"宣传推广,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积极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全民参与,积极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2024年8月20日起正式实施"信易+医疗"工作,对达到条件的就诊患者,按要求落实相应的便利惠民政策。各医疗机构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分别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报至法治监督股。
六、工作保障
(一)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医疗机构要在相关服务窗口环节显著位置设立"诚信窗口"等标识,同时加强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有效营造良好的就医信用环境。
(二)医疗机构在提供"信易+医疗"服务时,需信用个人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和锡林郭勒诚信激励卡,以便核查其信用信息。
(三)"信易+医疗"特色诊疗服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可持续的服务工作,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后信用便民服务工作的重点,持续抓好"信易+医疗"工作的推进、落实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