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伦县林草局关于开展“2024清风行动”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4-0007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多伦县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多伦县林草局关于开展“2024清风行动”情况的报告 | |||
成文日期:2024-08-0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8-05 11:45:3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按照《关于转发国家林草局等11部委 <关于开展“清风行动2024”的通知> 的通知》文件要求,多伦县高度重视,现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开展“清风行动2024”的通知>
一、盟市、旗县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召开会议情况。
7月21日,多伦县政府召开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次会议暨“2024清风行动”启动会。会议通过了《多伦县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多伦县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席领导小组,建立了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体系,明确了包括政法委、林草局、农科局等10家单位在履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工作责任、任务分工,建立了部门协同联动,全范围长效监管的管理模式,为全面杜绝非法猎捕、采集、交易野生动植物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各地开展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情况及相关执法检查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自“2024清风行动”开展以来,多伦县林草局、森林公安局、县自然资源综合性从多角度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截至目前,各单位工作开展宣传活动5次,累计出动宣传车辆15台次,出动宣传人员70余人次,悬挂条幅20条,发放宣传单10000余张。
林草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经营旅游土特产品的商户、对花鸟市场及早市和持有特种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商户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各商户作做到合法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非法采集的野生动植物,自觉履行野生动植物的义务。累计出动警车10台次,出动警力40余人次。
三、对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管理及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情况以及在候鸟迁徙季,各地开展的针对性保护工作情况。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危害防控以及保护候鸟迁徙,多伦县林草局所属各自然保护地及县森林公安局持续不断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巡护力度,加强候鸟迁徙监测,确保野生动物安全,候鸟平安回到栖息地。
县滦河源国家森林公园、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蔡木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所有护林员在严格执行护林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源头作用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与巡护作用,建立巡护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与各辖区执法局、森林公安局联系进行处理;加大对湿地、候鸟集散地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为候鸟安全迁徙保驾护航。
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调整后各地工作衔接和征集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情况。
根据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我县目前没有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024年,我局将依托全盟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植物种类进行再调查。
五、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鸟类禽流感等疫病预警及外来物种的监测、防控等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
林草局与农牧部门、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并定期互通情况,紧急情况及时通报。农牧部门在家畜被野生动物咬伤出现染疫症状或出现家禽不明原因死亡后,对染疫牲畜、家禽进行流调监测,并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林草部门;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工作方面:主要是预防为主,每年在夏季进入生物开花季节进行踏查监测,同时发动群众留心田间及野外有无疑似外来生物,如果发现及时报告农牧技术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鉴定,最后做妥善处理。
各自然保护地加强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巡护力度,对发现死亡的狐狸、牛马等动物及时报告县农科局和县疾控中心进行及时处理,避免发生非正常死亡动物传染事件。今年以来累计报县疾控中心处理2次。
六、对联合行动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1.建议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联动。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查处,起到震慑犯罪的效果。
2.建议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系统、全面、专业的解读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知识,同时给执法人员普及了野生动植物的分类、辨识、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工作中的一些具体执法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