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伦县2024年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4-0010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多伦县2024年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5-01-07 10:46:56 | 公开日期:2025-01-07 10:46:5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切实做好多伦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盟纪委监委和盟市场监管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落实属地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压紧压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选树一批经验做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整治目标
在开展上半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的基础上,以上半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短板弱项为重点内容,针对农牧区、城市不同地区和小学、中学不同教育阶段学校供餐特点,聚焦“三防”设施设备配备、食堂环境卫生、大宗食材采购、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规范操作、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等关键环节,排查校园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问题。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到9月底,集中人力精力对所有学校食堂(包括高职中职院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班设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牵头落实具体工作,按照《2024年多伦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管信息通报和工作情况交流。
五、整治重点
(一)食品经营许可和登记情况。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学校、幼儿园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2.规范大宗食材采购。配合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目录,与供货企业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借助信息化手段,定期公示供应企业和食材采购情况,建立使用电子台账,对公示不到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问责处置;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定期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
(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及自治区局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许可变更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关键环节的加工操作规程)、食品添加剂使用、场所及设施用具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留样、有害生物防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是否每周对经营过程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是否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是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各项记录包括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从业人员晨检、进货查验、原料出库、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置、卫生间清洁、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设施设备清洗维护校验、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等。
对于不作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使用来源不清、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拒不改正和情节严重的及时通报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
2.坚持重检查、严惩处的原则,对发现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行政约谈。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1.食品原材料贮存环节。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贮存、使用来源不明食材(如标识标签不清,无中文标识等食品及原料);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和腐败变质食品、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并按规定及时处理;有无贮存非食用物质;是否实行通风、隔墙离地等。
2.食品添加剂管理方面。是否按“五专”管理,是否按规定范围和规定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非法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3.粗加工环节。重点检查有无清洗、解冻水池,清洗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的水池是否分开;原材料清洗、解冻是否在粗加工间进行。
4.切配、加工制作环节。加工制作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实行色标化管理,生熟、成品、半成品能否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制作能否烧熟煮透;是否违规利用上餐剩余食品进行再加工;工、器具是否按规定摆放;物品有无乱放乱用。
5.备餐环节。备餐间是否具备消毒设施且符合要求;水浴锅的温度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为止存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6.在环境卫生方面。重点检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是否存在老鼠、蟑螂、苍蝇等鼠患、虫害问题。
7.食品留样方面。留样柜的温度控制;留样数量是否足够,品种是否齐全,日期是否清楚,时间是否正确。
8.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面。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无健康证上岗情况;是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人员着装和首饰佩戴等情况。
9.其他方面。要严格控制高危食品的加工制作,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把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直接供学生食用,禁止学校食堂外购熟食肉制品和散装糕点。严禁家长、幼儿自带食品入园供集体食用。
(五)配齐配全有害生物防制设备设施
1.按照《锡林郭勒盟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害生物防制工作指南》,会同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食堂有害生物防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并列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要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完善排水管道、通风窗口、管道穿越空洞、裂缝地漏等区域漏洞,持续做好常态化仿制;
2.加大暑假窗口期对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并督促限时整改,在8月10日前学校食堂等经营主体未配全“三防”设备设施的学校食堂要“零容忍、零懈怠”严肃查处,并通报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
3.监督指导学校食堂持续做好常态化防制,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鼓励引进有资质和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运用“AI识别”技术形成风险自动闭环管理,强化“技防”效能。
(六)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
1.以热力消毒为主,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食堂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能够正常运行;对于9月25日前清洗消毒设备设施配备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责令整改并一律通报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
2.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食堂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清洗消毒环节操作;
3.查看清洗消毒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清洗剂、消毒剂进货查验记录,确保洗消人员掌握清洗消毒工序流程和要求,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4.加大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抽检力度,抽检不合格情况要依法处理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鼓励学校食堂采取快速检测或第三方检测等方式每月验证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有效改正。
六、工作要求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家总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一项重大任务,是重点中的重点、专项中的专项。请各专班成员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针对本地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
1.畅通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及时处置各种渠道排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
2.6月为攻坚阶段,要狠抓工作落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推进以案破局、以案解题、以案治本。
3.强化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部门联合穿透式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强化行纪衔接,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助力查处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5.紧盯高中考、“七·一”、秋季开学前、“十·一”等时间节点,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宣传经验做法,发布制度成果,公布整治成效,及时稳妥处置相关舆情。
6.主动对接了解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情况,循线倒查涉案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
(二)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及时将学校食堂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信用信息通报教育、农牧等有关部门;
2.按照《锡林郭勒盟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许可事先指导制度》和自治区局工作要求,推动教育部门及时将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承包经营企业、供餐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信息向我局进行通报。
3.利用暑假“窗口期”,针对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布局流程不合理、基础设施设备老旧、三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利用暑假假期集中时间进行提升改造,补齐硬件短板。
(三)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
统筹协调专项整治、高中考保障、夏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充分用好已有成果和成功经验,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持续发力。建立通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用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及时跟进掌握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妥善处置各种渠道排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