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伦县名教师、名校长培养方案(试行)》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多伦县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多伦县名教师、名校长培养方案(试行)》 | |||
成文日期:2025-03-03 08:39:19 | 公开日期:2025-03-03 08:39:1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按照《锡林郭勒盟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党发〔2021〕31号)《多伦县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县实施方案》(多政发〔2022〕7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名教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校长、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培养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校长、教师队伍,提升教育领域治理水平,促进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短期目标。通过3到5年的努力,培养1到2名盟级名校长,5到8名县级名校长;3到5名盟级名教师,10到20名县级名教师,教师、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学校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长期目标。形成体系完备、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教师、校长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教师和校长队伍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育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和教育家型校长、教师。
三、培养范围及对象
名教师培养范围是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优秀、骨干教师;名校长培养范围是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校(园)长、副校(园)长。
四、选拔条件
(一)名教师选拔条件
1.教龄10年以上,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任教以来一直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量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本人所带班级和所授课程成绩优异,能够示范和引领同学科教师专业成长,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等称号;
3.近10年来,针对教育教学中的短板弱项,结合专业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主持人完成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
(二)名校长选拔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质量较高,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在全县起到辐射和示范作用。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任现职以来学校或个人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2次。
2.现任正职、副职校长,任期达3年以上,具备高级教师职称,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民主、平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能对学校各环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工作量达到既定标准。
3.突出学校文化建设,办学特色鲜明。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校风、教风、学风优良,校园环境优美。
4.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任期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参与指导县级以上课题一次并结题。
5.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治校。具有先进的现代学校管理理念,校风校纪良好。全方位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校务公开,教代会职能充分发挥。重视开展校内外合作交流,积极争取社会教育资源对学校的有效支持。
6.任期内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5年内本人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7.同等条件下,入选“双百人才”“1230人才”“领航校长”的校长优先考虑。
五、培养措施
(一)入选名教师培养对象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入选名校长培养人选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以及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名教师、名校长每年撰写工作计划、总结,为考核提供依据。
(二)“国培计划”以及县级以上的各类培训机会向名教师、名校长倾斜,组织培养对象到其他地区学习新经验、交流新思想,深入学习提升学科建设以及学校管理能力,重点拓展培养对象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思路,逐步形成自身的教学风格和管理理念。
(三)培养对象要根据学科和学校实际情况,主持研究课题一项,并将研究经验进行推广。通过有效的课题研究,切实解决教学以及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及学科发展高度。
(四)培养对象每年至少读一本教学理论专著,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业务学习笔记。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组织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课堂展示或示范课不少于1次;名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结合专题研究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每个校长、副校长任期内至少完成一项课题研究。
(五)名教师要积极承担本学校、全县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任务,3年内有效指导和培养中青年教师不少于3人;名校长要积极指导、扶持1-2所相对薄弱学校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考核管理
名教师、名校长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考核,通过个人述职、业绩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及相关待遇。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意见材料存入本人业务考核档案,同时在教育局备案。名校长、名教师3年届期期满后须重新申报。
名教师、名校长实行动态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取消其称号和参评资格,收回证书并停止相应待遇:
(一)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二)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个人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规定职责和义务的;
(五)调出本县教育系统的;
(六)调离或脱离中小学校长岗位或一线教师岗位者(符合国家规定休病假及产假者除外);
(七)不认真履行职责,年度考核或专项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他应当取消其相应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