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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多伦县自然资源领域保护和执法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5-0001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多伦县人民政府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多伦县自然资源领域保护和执法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25-05-09 00:00:00 公开日期:2025-05-09 10:17:1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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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自然资源领域保护和执法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来源: 多伦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5-05-09 10:17

  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县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队伍和职责均已转隶至多伦县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各乡镇执法大队,同时按照改革文件要求执法人员、设备、车辆也已全部完成划转。为切实做到全县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的有效管制,制定本方案。

  一、由政府统筹安排,建立由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参与实施的自然资源领域保护与执法联动机制,定期召开研判会,同时多伦县人民政府授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于全县所有耕地、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土地和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的执法工作。

  具体职责为各乡镇负责日常的巡查、监督、上报、责令整改等工作,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责令整改后拒不整改问题的执法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水利局依据各自执法职责做好相关授权和衔接工作。

  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各乡镇执法队伍形成合力,对于违法行为及违法设施坚决进行打击和拆除。

  三、涉及耕地保护及执法问题,借鉴我县林草长和河长制度,实施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制度。从而加强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引导和监管,建立耕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最大程度地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加强耕地撂荒、未耕监管,加大撂荒、未耕治理力度。各乡镇除了耕地保有量的任务外,“未耕”耕地每年的复耕率需达到40%以上。

  各乡镇政府对本乡镇区域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并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各级村支部、村委会对本行政村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同时组织好巡查、检查工作;各村民小组建立信息员制度,并结合网格化巡查防控工作职责,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本辖区与耕地相关的违法情况,并配合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三、涉及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土地和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领域的保护和执法问题,参照我县林草长制和河长制及信息员制度做好分级保护和上报机制。

  四、自然资源局负责各项数据支撑,同时,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在每年的5、6月份委托测绘单位以各自然村为中心,对各自然村2公里范围内运用无人机进行拍照,然后进行内业判读,这一工作举措可将违法行为遏制在施工初期,避免违法行为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能避免群众少受经济上的损失。

  五、为更便捷的开展执法工作,涉及县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水利局等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权限由各单位进行全程授权、委托,即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全部由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置,不再按照现有程序逐个案件进行移交,从而最大程度避免程序过长,处置过慢的现象发生。县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好涉及执法工作中的签字签章、出具文件及线索反馈等工作。

  六、执法卫片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是一脉相承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执法卫片下发至各乡镇进行核实,涉及违法由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行政执法工作一并处置卫片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执法卫片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