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多伦县“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5-00028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多伦县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 概述:多伦县“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 |||
| 成文日期:2025-12-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12-10 11:46:3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持续推进健康多伦建设,多角度、多层次做好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相关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根据锡林郭勒盟《“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着力解决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问题,扩充我县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资源,进一步提高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增强群众获得感。到2027年,全县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及床位数基本达标,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在县域内得到解决,儿科就诊连续性、便利性进一步增强,就医感受明显提升。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普遍开设临床心理门诊、睡眠门诊等,进一步转变医疗服务模式,临床科室普遍关注患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并能够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公众对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认知和自我调适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歧视和病耻感减轻,主动就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儿科服务重点任务
1.增加儿科服务供给。加强以县人民医院(县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为主体的儿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科学规划设置儿科门急诊和病房,增加儿科床位数量,配备儿科医疗力量;力争2027年底前,全县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儿童常见病诊疗培训,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通过全科、中医科等科室医务人员提供儿科诊疗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独设置儿科。到2025年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科常见病诊疗服务比例达到90%以上。
2.推进儿科帮扶建设。县级医院要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帮扶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科服务。强化医疗机构间的儿科协作,向基层下沉儿科医疗资源,促进儿科共建共享。积极加入自治区儿科医联体,提升全县儿科建设水平,促进儿童疾病标准化、同质化诊疗和管理。
3.加强儿科医疗质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作用,按季度制定详细的质控检查计划,通过现场查看、调阅病历、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开展评估,重点检查内容涵盖病历书写规范、诊疗操作流程、合理用药、院内感染防控等关键环节,季度末检查结束后形成全面且详细的质控报告,明确指出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及整改期限。同时建立跟踪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持续提升全县儿科医疗服务质量。
4.提高儿科优质资源可及性。以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为契机,发挥县人民医院(县总医院)在全县儿科专科建设、医学技术发展、医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临床研究转化等方面引领作用,加强对全县儿科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骨干力量培养、主要疾病临床研究等方面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全县儿童医疗服务同质化发展指导力度,缩小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差距。充分利用区内外合作,积极引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帮助提升全县儿科诊疗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儿童患者看病就医需要,减少跨区域就医,降低患者外转率。
5.提供全流程的儿科服务。引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儿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提高儿童签约服务覆盖率,为儿童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服务。探索构建医疗、预防、照护协同的儿童健康管理模式,加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发挥家庭医生承接下转患儿、主动参与随访和健康管理的作用。医疗机构要建立0-3岁急危重症儿童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支持开展先救治后缴费。强化急诊分级分类救治,加强急诊与临床科室间的衔接,需住院患儿及时收入院治疗。
6.促进儿童就医友好。加强医疗机构建筑空间、视觉色彩、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适儿化改造,科学规划儿科门急诊布局,设置清晰标识。强化智慧医院建设,发挥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作用,优化儿科服务流程,提高儿科预约诊疗率和分时段预约精准度,科学分流患儿;提供智能就医咨询、智能问诊分诊等服务,方便获取就医信息,帮助患儿顺畅就医。全县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2025年,所有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总医院)均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重点推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儿童友好医院。到2027年,县人民医院(县总医院)建成儿童友好医院。
7.开展符合儿童特点的儿科服务。医疗机构可针对儿童疾病特点,开设生长发育、精神心理、体重管理和眼健康等特色门诊,方便患儿家属选择就诊。针对儿童心理特点,在诊疗全程做好健康宣教、解释沟通。实施诊疗操作时,耐心舒缓患儿情绪。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科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优化儿科中药剂型,推广小儿推拿、中药药浴、穴位敷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积极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行干预。
8.保障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医疗机构要普遍建立患儿就诊等候时间监测机制,开展等候时长预警,及时调配人员支援保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实行儿童保健医师到儿科岗位轮转,建立平急转换机制。必要时开设延时和夜间及周六、日门诊、扩充静脉输液等治疗场所,缩短就诊和治疗等候时间。要统筹床位资源,储备可转换床位,确保患儿及时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发热诊室(门诊)应开尽开,并完善儿童输液雾化、中医外治等服务条件。逐步统一数据标准,定期监测就诊数据,及时发布信息引导患者有序就诊。疾控部门应加强季节性疾病预警,与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及时通报传染病趋势,提前部署公众及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措施。
9.加强儿科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围绕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规范化诊疗、儿科疑难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和转诊、儿童慢病管理、儿童保健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展儿科、全科等相关专业医护人员培训,提升儿科专业技术水平。开展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儿科医生参加“西学中”培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配备。增加全科住院医师在儿科专业规范化培训时间,让全科医师掌握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原则。
10.完善并落实儿科人才激励政策。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儿科诊疗特点,优化内部薪酬分配,逐步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推动儿科、新生儿科、儿保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医疗机构在人员招录使用上对儿科医务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完善儿科人才评价机制,合理设置评价标准,进一步提升儿科中、高级岗位比例和职数,提升岗位吸引力。力争2027年底前,全县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重点任务1.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县精神卫生
项目办公室统筹和引领作用,规范县、乡两级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成全县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管理“一张网”,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智能化管理和精准服务水平,加强医防协同,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精神卫生保障。
2.提升基层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县综合医院精神科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发挥“互联网+”和远程医疗作用,为居民提供质优便捷的精神卫生服务。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基层医务人员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药等规范管理。发挥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作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到2027年底达到报告患病率5.4‰以上、规范管理率98%以上、面访率(每半年面访1次)98%以上、规律服药率94%以上、体检率93%以上。
3.充实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按照相关文件,对符合条件的临床类别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保质保量完成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2025年、2026年、2027年底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达到每十万人口3名、3.5名、3.9名。
4.加大精神科医师岗位激励。医疗机构在人员招录中对精神(心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提升精神(心理)科的中、高级职称岗位职数与比例,提高岗位吸引力。积极增加精神(心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量。医疗机构结合精神(心理)科诊疗特点,优化内部薪酬分配,逐步提高精神(心理)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促进均衡协同发展。
5.丰富诊疗服务形式。规范开展心理门诊和睡眠门诊的设置,县人民医院(县总医院)应设置独立的心理门诊和睡眠门诊;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精神(心理)门诊,提供基本心理诊疗服务。指导医疗机构将心理问题筛查纳入各临床科室日常诊疗,推广“身心同治”诊疗理念,提升心理问题发现能力。对经筛查认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应当及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对经专业评估确定存在心理问题或怀疑罹患精神疾病的,应当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6.组织开展主题巡讲。邀请临床专业能力强、科普宣讲经验丰富的专家巡讲团,通过“医警共建、医企共建、医校共建”等模式,参照国家标准化课件,定期“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巡讲,全县每年至少开展2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科普宣讲。设有精神科的县人民医院(县总医院)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7.关注重点人群服务需求。关心关爱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孕产妇、新业态从业人员、生活无着人员等重点人群,结合行业或人群特点,选择适宜的时间节点、场所和方式,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重点普及常见心理健康知识、早期识别方法和自我调适技能等,提升其心理韧性和抗压能力,促进心理健康。组织开展筛查评估干预服务,到2027年底孕产妇抑郁症筛查率不低于70%,65岁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和抑郁症筛查率不低于90%,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社区居家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不低于80%。
8.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结合“大型义诊活动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在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心理咨询、主题义诊,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做好正面宣传和健康知识科普,引导公众认识到精神疾病可防可治,逐步减少社会歧视和病耻感。2025年、2026年、2027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6.25%、27.5%、28.75%。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5年6月-10月)。县卫健委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部署行动相关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5年10月-2027年12月)。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评估指导,推动“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走实走深,取得实效。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于每年6月5日前、12月5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优秀案例、典型经验。
(三)评估总结(2028年1月-2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于2028年1月10日前将行动总结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和医疗应急股(邮箱:dlwsjyzg@126.com),对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对“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完善各机构之间、院内各科室之间协作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将“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纳入健康多伦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重要节假日和各类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相关工作,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过程管理。县卫生健康委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效果监测与评估,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