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多伦县自然资源所岗位设置方案 |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6-00019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多伦县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 概述: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多伦县自然资源所岗位设置方案 | |||
| 成文日期:2026-08-1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8-19 10:38:25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按照《多伦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和多伦县自然资源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一、单位职责
(一)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具体事务的服务工作。承担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权属争议调处的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全县统一确权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分析、成果汇交、信息查询、共享应用等辅助性工作。
3.承担全县土地收储信息发布、统计分析等辅助性工作。
4.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多伦县自然资源所
1.承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核实取证等辅助性工作。
2.配合做好有关土地征用、土地用途转用等辅助性工作。
3.配合做好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等辅助性工作。
4.配合做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及恢复治理的辅助性工作。
5.承担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规格
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隶属县自然资源局,为正科级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
多伦县自然资源所隶属县自然资源局,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和人员结构
核定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和多伦县自然资源所人员事业编制共26人(不动产登记中心16人、自然资源所10人),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四、拟设置岗位情况
(一)管理岗设置
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和多伦县自然资源所拟设管理岗位为9个。
(二)专业技术岗设置
多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和多伦县自然资源所拟设专技岗位17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8个、初级岗位6个。
五、现有在册人员情况
现有编制总数26个,现有在册人员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