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多伦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2日
多伦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治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健全科学、明晰、便利、透明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发展素质教 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二、免试就近入学和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小学入学和招生范围
1.小学入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我县已于2011年秋季开学由原来的七周岁入学统一调整为六周岁入学。入学年龄调整后,各校严禁招收五周岁儿童入学。
小学严格遵照划片招生的原则,招收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两个月将辖区内适龄儿童核实造册。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凭户口簿和房产证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可取得学籍。学校要保证本辖区每一位学龄儿童都能进入学校就读,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辖区学龄儿童,不得跨区域招生。凡收到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没有特殊原因一周内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将名单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依法督促其入学。
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缓学的,应附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缓学期满仍不能就读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学校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与正常儿童入学条件相同,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推荐到锡林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随班就读和到特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入学范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学校对要求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要做到“零拒绝,全覆盖”。
小学入学分班要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阳光分班”,严禁通过择师、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严格将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新生入学花名册》、《学籍表》等纸质学籍档案,同时逐一采集信息,利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外来工作、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我县继续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办法,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各学校按照学校规模、学生家庭住址等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就近免试入学,与本地孩子一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因学校规模无法满足就近入学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视情况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城镇学校就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从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随迁子女提供方便,不得歧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本地户口回流的学生,执有效证件,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拒收辖区内回流学生。
各学校要认真调查摸底,了解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对每一名留守儿童都要实行“一对一”帮扶,做到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使校园成为留守儿童的亲情家园。
2.招生范围
回族小学招生范围为:兴盛社区、福盛社区、阜财社区、中村、南村、南林场。计划招生135人。
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为:上都社区、东仓村、龙泽湖社区奥翔春天假日酒店西侧大街以西居住的六周岁儿童。计划招生450人。
第三小学招生范围为:善因寺社区、向阳社区、德胜社区、西村、富泉村、苗圃。计划招生450人。
第四小学招生范围为:新仓村、盆窑村、水泉村、小营盘村、北村、二道洼村、第一建材厂、龙泽湖社区奥翔春天假日酒店西侧大街以东居住的六周岁儿童。计划招生315人。
十五号小学招生范围为:十五号村、十七号村。计划招生14人。
五号小学招生范围为:五号村、九号村、南山根村、白音坤兑村。计划招生16人。
大北沟小学招生范围为:大北沟村、学田地村、黑山头村、西山根村、蒙古营村、北石门村、花塘沟村、白石头沟村、白沙梁村。计划招生23人。
西干沟小学招生范围为:大官场村、小官场村、河槽子村、牛槽洼村、马群后沟村、牛眼睛村、牛心山村、大耗来沟村、羊盘沟村、小河村、小石砬村、大石砬村、平甸沟村。 计划招生15人。
黑山嘴小学招生范围为:黑山嘴村、团结村、双井子村、胜利村、新民村。计划招生8人。
滦源小学招生范围为:前九号村、温塘河村、大孤山村、大河口村、公吉诺村、滦河村、三道沟村、榆树林村、黄羊沟村。计划招生30人。
上都河小学招生范围为:白音卜罗村、白城子村、老北沟村、上都河村、炮台村、砧子山村、光明村。计划招生12人。
蔡木山小学招生范围为:一家河村、黑风河村、铁公泡子村、青龙背村。计划招生2人。
(二)初中入学和招生范围
1.初中入学
小学升初中的区片划分,结合本县实际,实行按照家庭户籍和房产证地址划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不举行毕业和升学考试,按照户籍和房产证地址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全部升入初中。经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初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名单,向小学毕业生发放加盖有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初一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初中入学后,即取得学籍。已领到通知书在开学一周内不报到入学者,学校查明原因后,报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督促其入学。
全县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招生,取消任何名义的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获奖证书等为依据或与有关单位签约擅自招收学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学生报到后,严格执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置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初中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划拨初一新生电子学籍,做到“人籍一致”。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学籍一经确定,除转学、毕业或死亡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其学籍。任何学校不允许存在无学籍学生。学籍档案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管理,不得出现生、籍分离或不符的现象。学籍表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
2.招生范围
第二中学招生范围为:
(1)回族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的城镇户籍学生。
(2)多伦诺尔镇南村、北村、中村、西村、东仓村户籍学生。
(3)农村户籍、县外户籍在城镇4所小学就读,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所在地有房产证,且房产证地址在政府广场西侧大街(政府西路)以西的学生。
(4)初一年级计划招生600人。
第四中学招生范围为:
(1)十五号小学、五号小学、大北沟小学、西干沟小学、黑山嘴小学、滦源小学、上都河小学、蔡木山小学8所农村小学的全部学生。
(2)农村户籍、县外户籍在城镇4所小学就读,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所在地有房产证,且房产证地址在政府广场西侧大街(政府西路)以东的学生。
(3)农村户籍、县外户籍在城镇4所小学就读,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所在地无房产证的学生。
(4)初一年级计划招生600人。
3.本地户籍回流初一年级学生,按户籍安排入学,城镇户籍二中就读,农村户籍四中就读。
4.初一新生的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有效期限为本方案公布之日前有效。
三、入学通知书编号和义教证书编号
(一)入学通知书编号
1.以村、社区为单位编号
( )ⅹⅹⅹⅹ( )―ⅹⅹⅹ
乡镇代号 年 号 村、社区代号 序 号
例:A202006—012
代表西干沟乡2020年河槽子村第12号
2、各乡镇、村(社区)代号编排表
乡镇 名称 |
代号 |
村、社区名称及编号 |
西干 沟乡 |
A |
小石砬01 大石砬02 平甸沟03 大官场04 小官场05 河槽子06 牛槽洼07 马群后沟08 牛眼睛09 牛心山10 大耗来沟11 羊盘沟12 小 河13 |
蔡木 山乡 |
B |
白音卜罗01 白城子02 老北沟03 上都河04 炮 台05 砧子山06 光明07 一家河08 黑风河09 铁公泡子10 青龙背11 |
滦源镇 |
C |
前九号01 温塘河02 大孤山03 大河口04 公吉诺05 滦河06三道沟07 榆树林08 黄羊沟09 |
大北 沟镇 |
D |
十五号01 十七号02 五 号03 九 号04 南山根05 白音坤兑06 大北沟07 学田地08 黑山头09西山根10 蒙古营11 北石门12 花塘沟13白石头沟14白沙梁15 |
多伦 诺尔镇 |
E |
兴盛社区01 福盛社区02阜财社区03 中村04 南村05 南林场06 善因社区07 向阳社区08 西村09 富泉村10 苗圃11 上都社区12龙泽湖社区13 东仓村14 新仓村15 盆窑村16 水泉村17 小营盘村18 北村19 二道洼村20 第一建材厂21 黑山嘴村22 团结村23 双井子村24 胜利村25 新民村26 德胜社区27 |
(二)义务教育证书编号
西干沟乡:
西干沟小学11××××――×××
蔡木山乡:
上都河小学21××××――×××
蔡木山小学22××××――×××
滦 源 镇:
滦 源 小学31××××――×××
大北沟镇:
大北沟小学41××××――×××
十五号小学42××××――×××
五 号 小学43××××――×××
多伦诺尔镇:
回 族 小学51××××――×××
第 二 小学52××××――×××
第 三 小学53××××――×××
第 四 小学54××××――×××
黑山嘴小学55××××――×××
多 伦 二中60××××――×××
多 伦 四中70××××――×××
注:前××××为年号,后×××为序号
四、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一)各学校要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其主要功能是记录,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可以先建立临时学籍号,待取得真实可用的身份证号并通过认证后,获得正式学籍号。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二)按照我县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转学。确因特殊原因需转学的,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本着“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宗旨,减轻家长(学生)负担,提高学籍业务信息化水平。
(三)学校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入学。对因转入学校班额过大转入有困难的学生,由教育局视情况安排调整,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学校应允许该生返回本校学习。
(四)学校接收的转入学生,要按原学校提供的学籍信息编入相应年级就读,不准出现跨校留级。
(五)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一周内办理。中途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办理。
(六)因病需治疗、休养和发生意外伤害的学生,要及时由监护人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实同意后,经教育局审批登记方可网上办理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监护人申请时写清具体起止日期,不足一年不予办理休学。休学期满仍然不能复学的,应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请求复学者,学校要准予复学。复学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医院证明,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未满休学期限的,原则上不予复学,特殊情况申请复学的,仍随原年级就读。
(七)义务教育阶段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安排到相应年级学习。
(八)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学生。
(九)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控辍保学达标,助力脱贫攻坚,学校要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在校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同时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老师要充分给予关爱,因材施教,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学校要认真办好家长学校,多与学生家长沟通,强化家庭教育的主导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更要多关心和爱护孩子,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生活的温暖。建立全县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实行月报告制度。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学校要将辍学率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层层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对于有辍学倾向的孩子,学校要迅速调查原因,及时进行劝返,找准问题的结症,采取措施动员复学。对于一周内仍不返校的学生,学校要将名单通报生源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法律规定责令学生监护人送其返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十)各中小学要配备高素质的学籍管理员和计算机操作员,使用并维护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五、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统筹做好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办好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我县积极倡导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将初中和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提倡资源整合和共享。推动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均衡配置、交流轮岗,促进设施设备和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全面提升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活动、课堂改革、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多伦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树林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石俊峰 教育局副局长
黄承福 教育督导室督学
成 员:杨 杰 第二中学校长
陈玉国 第四中学校长
孙耀辉 回族小学校长
刘 渤 第二小学校长
卓建军 第三小学校长
成 琳 第四小学校长
孙 亮 十五号小学校长
杨景龙 五号小学校长
石彦儒 大北沟小学校长
郭金林 西干沟小学校长
马伟明 黑山嘴小学校长
乔节楠 滦源小学校长
王春树 上都河小学校长
郭百顺 蔡木山小学校长
侯艳岭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乔 丹 教育局政工股股长
郭任重 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各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成立相应机构,精心安排,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保障各校招生入学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现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教育督导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并对各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校要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媒体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突破宣传难点、消除宣传盲点,特别要加强对网络、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的运用。各校要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促进教育公平,让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