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金发〔2024〕3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打通金融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成立多伦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专班。
一、总体要求
根据自治区政府、盟行署工作安排,建立多伦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成立多伦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专班,统筹谋划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等跨系统、跨领域、跨部门的问题。
二、工作专班组成
召集人:田亮 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柳金彦 发改委主任
李化成 金融监管局局长
成 员:白云峰 工信局局长
高艳青 财政局局长
田 欣 住建局局长
王巨玺 农科局局长
汪建兴 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福忠 市场监管局局长
包德贵 国家税务总局多伦县税务局局长
王新鹏 文旅局局长
张志新 工商联主席
王云峰 多伦诺尔镇镇长
王振鹏 滦源镇镇长
范晓蕾 大北沟镇镇长
李可鑫 蔡木山乡乡长
张延旭 西干沟乡乡长
赵子明 中国工商银行多伦支行行长
高丽君 中国建设银行多伦支行行长
周兴丽 中国农业银行多伦支行行长
刘晓飞 中国银行多伦支行行长
姜 凯 内蒙古银行多伦支行行长
刘 超 蒙商银行多伦支行行长
贺希格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多伦支行行长
胡玉兰 多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行长
白李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多伦支行行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多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和金融监管局负责同志担任。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企业摸排组、金融服务组,抽调专人实体化运行。
三、工作安排
(一)综合协调组
成 员:杨方缘 发改委副主任
冯骋志 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职 责:保障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日常运转,组织协调各组工作,与成员单位进行沟通对接,汇总融资对接成效等数据,收集并向上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加强政策解读与统筹推动,强化部门协同与对口衔接,加强政策辅导解读,促进银企资金供需精准对接。
(二)企业摸排组
成 员:张晨涛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爱萍 工信局副局长
欧阳劲松 财政局副局长
孙善宇 农科局副局长
张明宇 文旅局副局长
张峻强 国家税务总局多伦县税务局副局长
董志亮 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魏艳泽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延军 工商联副主席
乌云飞 多伦诺尔镇副镇长
刘海光 滦源镇人大主席
武继平 大北沟镇副镇长
代秀清 蔡木山乡副乡长
董海滨 西干沟乡副乡长
职 责:开展“千企万户百日大走访”活动,深入园区、社区、乡村,摸排小微企业情况,并将走访范围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经营主体,按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等5项标准,初筛形成“申报清单”并每日报送金融服务组。对于摸排中企业反映的其他困难和问题,属于地方事权的,可视情况一并协调解决。各金融机构依托本行客户资源开展走访摸排,符合标准的可纳入“申报清单”。
(三)金融服务组
成 员:冯骋志 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杨方缘 发改委副主任
张峻强 国家税务总局多伦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晨涛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职 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清单”进行审核,按职责对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经营状况、逃废债、项目审批信息、产业和环保政策、抵质押、涉法涉诉等相关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经专班和相关部门审核后,形成“推荐清单”
结合企业贷款和获取金融服务情况,以及银行经营特色,将“推荐清单”分批次推送给银行机构,对“推荐清单”内企业尽快进行融资对接,做好金融服务。协调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转办督办收集到的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协调金融机构加快各项手续办理,促进信贷加快投放。积极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如实申报,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银行机构如不能授信,应逐个向专班反馈合理原因。建立台账,组织金融机构及时填报推荐清单内的企业审批、授信、提款等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协调解决跨部门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县政府请示报告。
(二)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按日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堵点难点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走访摸排企业、筛选推送、银行授信、放款等工作进展,建立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避免银行机构多头授信。于每日17:00点前将当天工作进展报送专班办公室。
(三)坚决不能向企业收取费用,拉长融资链条,增加企业负担。遵从企业意愿,坚决不能帮助企业骗取贷款。坚决不能增加地方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