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现将202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国庆节:2024年10月1日(星期二)至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期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应急、安全保卫和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同时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包括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姓名、值班电话)于9月30日(星期一)前报县委办公室304室。
党政值班室电话:452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