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邀请到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副局长陈艳芳介绍我盟养老服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内蒙古日报驻锡记者站、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驻锡记者站、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锡林郭勒日报社。
下面,请陈艳芳女士介绍相关情况。
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盟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关爱。近年来,盟委、盟行署高度重视民政领域养老服务工作,相继出台了《锡林郭勒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等政策性文件,有力保障了全盟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今天,我主要向大家通报今年自治区政府“民生实事”中涉及民政养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是乡镇嘎查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一、补齐乡镇嘎查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2023年2月,自治区民政厅向我盟下达的建设任务为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17处、村级养老服务站84处,提升改造农村互助幸福院15处。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建设标准。建立了“1233工作制”(即一个专班、两个清单、三个方案、三个试点)。为补齐乡镇嘎查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短板,盟民政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全盟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对12个旗县市(区)30多个乡镇、100多个嘎查村开展蹲点调研,掌握拟建苏木乡镇、
嘎查村基本情况,建立老年人需求和场所设施缺口两个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标准(试行)》《锡林郭勒盟建设嘎查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实施方案》《锡盟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标准(试行)》等指导性文件,选择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锡林浩特市锡林敖包居委会、正蓝旗哈毕日嘎镇朝阳村互助幸福院等作为试点,为改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整合现有资源,统一建设内容。1、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全盟17个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全部为改扩建项目,其中依托乡镇党群服务中心11个、老年养护院2个、牧区养老园区1个、综合活动中心1个、卫生院1个、幼儿园场地1个;全盟84个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地点分别为: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建设15个,整合自治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项目6个,其余63个依托嘎查村党群服务中心或基层养老机构共享资源完成建设任务。2、增设适老化设备。养老服务设施要区别于党群服务中心,对原有的设施适度进行适老化改造,主要增设斜坡、扶手、防滑地板、护理床位等适老化设施。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按照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和方便管理的原则,设置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嘎查村区域养老服务站参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表》配置适老化设施设备。3、建立信息化平台。每个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要通过信息化平台掌握本区域老年人基本情况、老年人自理能力、养老服务设施和场所、为老服务资源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嘎查村
区域养老服务站建立本嘎查村和辐射服务嘎查村58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老年人需求评估信息和服务档案电子版,做好“一人一档”,实时更新。
(三)争取多方支持,落实建设资金。1、盟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赴自治区民政厅汇报请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已争取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0万元/个和互助幸福院5万元/个的建设资金,共计415万元,并及时下达旗县市区。2、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上级没有专项资金,局党组坚持“整合资源、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为目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63万元,建成41个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其余43个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的改建资金缺口211万元,经行署2023年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盟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解决缺口资金。
6月中旬,盟民政局在锡林浩特市召开全盟推进乡镇嘎查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现场会,要求各地参照试点标准全面推开。截至目前,17处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和15处农村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84处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已完工76个,正在施工8个,预计8月底前全面竣工。
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为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按照上级要求,“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为主要目标,对特
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我盟2023年改造任务为1052户,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保障资金、下发方案。盟民政局印发《2023年全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精准规划动员部署、申请初审、评估服务、项目施工和检查验收等五个实施步骤,并制定每个步骤时间表,任务清单,积极争取自治区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105万元,2023年度盟本级公益金安排210万元,及时向各地区分配下达改造专项资金共315万元,平均每户改造标准为3000元,为稳步推进全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愿申请、入户筛查。优先将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老年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等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纳入改造范围,老年人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属苏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苏木乡镇(街道)安排专人入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初审拟受益对象,在所在区域公示后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了受益对象精准无误。
(三)专业服务、保证质量。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聘请养老服务专业第三方组织,选派专业人员入户对拟受益对象身份信息、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等进行评估核对,再按照适老化改造项目要求,对家庭房屋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居家环境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对1052户改造家庭建立“一户一档”,为老年人提供更适合、更贴近需求的设施设备。截至目前
已完成改造914户,完成总任务的87%,预计8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三、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建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方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
(一)按时完成认定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盟民政局印发《锡林郭勒盟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照国家医保局、民政部《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要求,对全盟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5306名60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经认定,全盟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共2875名,其中失能1326名、半失能1549名。
(二)合理确定护理补贴标准。盟民政局结合我盟实际,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经济困难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5月13日,盟行署第15次常务会议予以通过,2023年盟本级承担补贴资金92.04万元。
(三)率先完成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于2023年5月份开始发放的要求,盟民政局、 财政局联合印发《锡林郭勒盟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盟财政局印发《关于下
达2023年盟级财政预拨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按时下达盟级补贴资金92.04万元,各旗县从6月份开始将护理补贴于每月10日前按时足额发放,至此,我盟在全区率先完成了该项“民生实事”重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感谢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