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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锡林郭勒盟行署网站  发布日期:2023-09-19 17:19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邀请到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玉花、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科长师志杰、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医疗待遇保障科科长孟克巴雅尔,介绍全盟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相关内容。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内蒙古日报驻锡记者站、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驻锡记者站、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锡林郭勒日报社。

  首先,请玉花副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盟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关爱。今年以来,盟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全国和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锡盟委2023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民参保、乡村振兴、基金监管、待遇保障、医药服务改革、医疗保险经办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今天,我主要向大家通报今年全民参保、医疗保障待遇和基金监管方面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民参保任务超额完成

  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精准扩大参保覆盖面,不断提升参保质量。我盟建立了全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了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医保、税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教育、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形成了政府组织、医保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强化考核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格局。截至8月底,2023年度全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4245人,其中:盟内参保人数达899963人(城镇职工参保264416人,城乡居民参保635547人),盟外参保人数达114282人(城镇职工参保43853人,城乡居民参保70429人),参保率达到98.35%,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95%目标任务。自2023年9月1日起,我盟正式启动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400元/人,集中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健全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信息核对,落实低收入人口参保分类资助政策。2023年,对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8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190元定额资助。截至8月底,全盟动态调整已脱贫(享受政策)37565人、监测户2403人、特困人员2332人、低保对象68470人全部参保,实现低收入人口100%参保。全盟低收入人口门诊慢特病就诊22767人、101946人次,基本医保支付1569.98万元,大病保险支付37.88万元,医疗救助支付638.34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6.14%;住院就诊17852人、24654人次,基本医保支付12547.73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382.48万元,医疗救助支付2794.18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7.05%。

  全面加强农村牧区医保经办服务。开展低收入人口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慢特病购药直接报销工作。我盟统筹区内746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实现了低收入人口门诊慢特病购药直接结算。加快推进城镇和农村牧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盟统筹区内134个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就医费用医保直接结算。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党员中心户、定点医疗机构、银行营业网点、企业、学校等建设标准化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和可承办点,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下沉,精准服务各类人群,探索出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锡林郭勒模式”。截至8月底,全盟共建成基层医保服务站(点)1203个,完成自治区下达全覆盖任务的111.3%。其中,建成标准化基层医保服务站146个,苏木乡镇(街道)覆盖面达到100%;建成标准化基层医保服务点301个,建成可承办医保业务服务点756个,嘎查村(社区)覆盖面达到100%,覆盖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的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三、稳步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盟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内容有:

  (一)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的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是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为1000元;二是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上增加5个百分点;三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二)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6%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逐步调整到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以2021年全区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3%比例定额划入个人账户,2023年1月1日起按照2%比例定额划入个人账户。

  (三)规范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间个人账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这次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门诊医疗费用从原有的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的转变,将沉淀的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基金投入,真正用于参保患者特别是老年人身上,用于对医疗服务的支付,通过制度“腾笼换鸟”,不新增缴费、不增加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的情况下实施制度转轨,提升制度效能。截至8月底,全盟定点医疗机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享受待遇28.96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6910.6万元;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共济保障享受待遇15.37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191万元,合计统筹基金支付9101.6万元。

  四、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自2023年9月1日起,我盟对盟统筹区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进行调整,提高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在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方面,取消原来生育住院费用6000元的限额,调整为:参保职工因分娩、流产、节育或绝育手术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设置待遇起付线及封顶线,由职工医保基金据实支付。

  在门诊产检医疗费用方面,取消原来产前产后检查费2000元的限额,调整为: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产检费用,不设置待遇起付线及封顶线,由职工医保基金据实支付。

  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方面,对原来计划生育医疗费2000元的限额进行调整,调整为:门诊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不设置待遇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2000元,超限额不予支付,限额以内据实支付。实施门诊绝育手术的,不设置待遇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2500元,超限额不予支付,限额以内据实支付。

  此外,我盟还对盟统筹区非财政供养单位职工及新参保的非财政供养单位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进行明确。

  五、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盟医疗保障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了《锡林郭勒盟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4月份在全盟范围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围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宣传主题,结合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广泛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确保宣传效果,盟医疗保障局统一印制了近40万份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和医保政策问答手册,及时发至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宣传月期间,完成了全盟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工作。同时,深入街道社区、乡镇苏木等地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张贴、发放宣传资料,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浓厚氛围。二是盟医疗保障局联合盟检察分院、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印发了《锡林郭勒盟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盟范围组织开展为期8个月的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二是聚焦重点药品、耗材;三是聚焦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截至8月底,全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83家,完成应检任务的75.1%;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9家,追回医保基金144.86万元。

  六、统筹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为全面落实全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盟医疗保障局于8月22日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落实全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同日,盟医疗保障局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全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8月25日,在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公布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在8月29日召开的全盟医疗保障重点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上对全盟医疗保障系统落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从现在开始到2024年6月底,落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将是全盟医疗保障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整治的范围包括全盟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整治的重点包括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医疗费用审核拨付等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在此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到全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守护好全盟100万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谢谢大家!

  感谢玉花副局长的发布。

  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报所在媒体名称。

  (问题一:对2024年度我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什么新的规定吗?具体内容是什么?)

  请孟克巴雅尔科长回答记者提问。

  发言人:感谢您的提问!今年8月22日,盟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征收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除了上面提到的征缴标准和征缴时间外,我们还对征缴对象、缴费方式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征缴对象。我盟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我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明确缴费方式。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智能化线上渠道和传统线下渠道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线上缴费:可以使用微信小程序“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城市服务”模块、蒙速办“社保缴费”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线上方式进行自助缴费。

  线下缴费:参保人员可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通过医保代办员帮办代帮,利用信息化

  终端或手机缴费方式进行参保缴费;或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实体大厅窗口进行人工缴费。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提醒广大城乡居民依法参保缴费,筑牢健康风险防线,共享医保惠民政策。

  好,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问题二:请问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吗?)

  请孟克巴雅尔科长回答。

  发言人:2023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2024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需要等明年全国两会上决定后才能确定。

  好,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问题三: 今年对困难群众参保方面有什么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请孟克巴雅尔科长回答。

  发言人:感谢您的提问!今年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使用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分类资助参保。根据盟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2024年度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400元全额资助参保;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监测户给予每人200元定额资助参保,个

  人自付200元。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由当地财政按每人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脱贫不脱策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户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具有多重属性的困难群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不得重复资助。

  好,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问题四:门诊共济制度的实施对个人账户有什么影响?)

  请孟克巴雅尔科长回答。

  发言人:感谢您的提问!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后,个人账户仍然保留,只是计入比例略有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减少,并不意味着整体保障待遇的降低。首先,个人账户改革后,前期个人账户积累的基金仍然属于个人权益,在用于支付个人医疗费用的同时,还扩大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其次,在改革个人账户的同时,通过基金的平衡转移,建立了一个新的门诊费用报销机制,实现职工医保门诊保障从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走向“互助共济式”。

  年底,在对今年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明年将完善职工门诊统筹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问题五:2023年全盟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几个阶段?)

  请师志杰科长回答。

  发言人:感谢您的提问!2023年全盟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一是启动阶段。从5月份开始,全盟各地均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责任分工。二是集中整治阶段。从印发工作方案开始一直持续到10月底,按照整治重点,依纪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三是督查检查阶段。从10月份开始到12月底,盟医疗保障局将联合盟检察分院、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检查

  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问题六: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如何衔接?)

  请师志杰科长回答。

  发言人:感谢您的提问!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是今年5月份五部门联合开展的2023年全盟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延伸和升级。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是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在涉及药

  品耗材招采、基金监管和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等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全盟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防止“灯下黑”,对以权谋私、内外勾结、跑风漏气,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要从严从快惩处。对相关违法违纪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推动形成全盟医保系统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落实,实现全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感谢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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