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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开报废车 交警严查不留隐患

来源:多伦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1-17 09:43

  近日,多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510中队民警巡逻时,在G510国道70公里路口处发现一辆大型汽车,只见该车行驶缓慢,车辆破旧,形迹可疑,于是巡逻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并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经核查后发现该大型汽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民警立即将车辆扣留,并将驾驶人带回进一步处理。

  经民警进一步对驾驶人询问,驾驶人称该车辆是顶账过来的车,并不知道该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驾驶人详细讲解了驾驶报废车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驾驶的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理。

  多伦交警温馨提示:

  01驾驶报废车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02驾驶报废车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不符合环保要求。

  03驾驶报废车侵权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04驾驶报废车肇事无保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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