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全县耕地103.12万亩。其中:水浇地55.44万亩,旱地47.68万亩。
2.园地。全县园地0.01万亩。其中:其他园地0.01万亩。
3.林地。全县林地225.6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8.33万亩,灌木林地64.52万亩,其他林地122.80万亩。
4.草地。全县草地208.68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00.42万亩,人工牧草地0.01万亩,其他草地8.26万亩。
5. 湿地。全县湿地12.87万亩。其中:灌丛沼泽0.26万亩,沼泽草地11.77万亩,内陆滩涂0.84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57万亩。其中:建制镇2.89万亩,村庄6.23万亩,采矿用地1.35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1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县交通运输用地8.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52万亩,公路用地2.82万亩,农村道路5.06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68万亩,湖泊水面0.21万亩,水库水面2.69万亩,坑塘水面0.25万亩,沟渠0.07万亩,水工建筑0.0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