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全县耕地102.58万亩。其中:水浇地55.36万亩,旱地47.23万亩。
2.园地。全县园地0.01万亩。其中:其他园地0.01万亩。
3.林地。全县林地232.0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8.29万亩,灌木林地64.51万亩,其他林地129.27万亩。
4.草地。全县草地202.7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94.52万亩,人工牧草地0.01万亩,其他草地8.19万亩。
5.湿地。全县湿地12.86万亩。其中:灌丛沼泽0.26万亩,沼泽草地11.76万亩,内陆滩涂0.84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61万亩。其中:建制镇2.89万亩,村庄6.25万亩,采矿用地1.35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2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县交通运输用地8.5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53万亩,公路用地2.82万亩,农村道路5.16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68万亩,湖泊水面0.21万亩,水库水面2.69万亩,坑塘水面0.26万亩,沟渠0.08万亩,水工建筑0.05万亩。